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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示

2024-05-15 来源:步旅网

市政府:

  20xx年9月19日,经市编委批准成立“禹州市民政综合执法队”,单位性质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核定人员编制10名,隶属我局。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殡葬事业各项法规依法落实。

  “民政综合执法队”自成立以来,充分发挥了其职能作用,累计查处、调处殡葬执法案件近700起,其中依法对亡故人员偷埋乱葬等强制起尸火化达465具,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的殡葬改革,为我市连续多年殡改工作位列全许昌市前矛做出了积极贡献。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殡葬执法单位不允许在行政执法中收取任何费用,由于该单位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市财政不负担人员工资及办公费用,所以至今该单位全部工作费用由我局从其他民政事业费中调剂支出。随着我市殡葬改革的深入发展,殡葬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殡葬案件逐年增多,没有一点办公经费的“综合执法队”与日益增加的执法工作量的矛盾日渐突出,甚至给正常的殡葬执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急需我们尽快解决。

  鉴于上述原因,为确保我市民政事业的又快又好发展,特请示市政府增加我局“民政综合执法队”办公经费20万元/年,并纳入年度地方财政预算。

  当否,请批示。

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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