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落实管理制度,做到守法营业,现特签订守法经营保证书如下:
一、坚持以“_”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对社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职业道德,维护社会稳定、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快衢州经济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二、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服务经营行为,做到合法经营。
三、“网吧”经营者必须按有关规定办齐相关证照方可从事经营业务,实际营业地址和证照地址必须相符。相关证照和各项管理制度必须悬挂在营业场所内醒目位置。
四、“网吧”经营者不违法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必须年满18周岁);不违法在网上传播有害文化信息;不违规超时经营(营业时间限于8时至24时),积极开展净化和规范网络文化经营活动。
五、“网吧”经营者要自觉接受文化、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有关安全保护和经营管理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相关职能部门查处“网吧”内发生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六、任何人不得利用电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和侵犯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七、负责对上网消费者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负责对消费者上网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做好记录有关上网信息,记录备份应当保存60日,并在有关部门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发现“网吧”中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必须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八、严格按治安、消防安全要求经营管理,如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努力将有可能出现的治安、消防等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九、积极参加我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的活动,严格规范经营,无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对本场所的卫生管理,场所内外环境整洁美观,门窗干净,墙壁无积垢灰尘、蜘蛛网等,地面垃圾入桶,室内空气流通,无污浊感,饮食食品符合卫生要求,确保场所规范经营和室内外卫生达到“两创”标准。如因本场所违规经营和卫生不达标,影响省里对我市“两创”工作的验收,本场所愿接受政府部门依照法规予以处罚。
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保护管理制度应包括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登记管理制度,消费者上网和下网时间,住处登记和审核制度,计算机事故和案件报告制度,计算机系统运行管理制度等。
本场所要严格遵守上述各项保证内容。如有违反,自觉接受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管理条例和规定予以处罚。
保证人:_
日期: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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