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仓库租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租赁仓库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的仓库租赁于乙方使用。
2.本仓库采取包租代管的方式,甲方负责管理乙方存储在仓库的货物,并保证货物安全,不受一切人力可抗因素的侵害。
3.乙方只对仓库做存储装卸使用,不做其他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与费用的相关事宜
1.期限
租赁期限为1年,即从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3.装卸费
装卸费:_元/立方(不含税),免租期5天,超过5天按_元/立方收取超期仓租,装卸费在乙方承租时间内保持不便,在每月的15日前缴纳上月的装卸费,如有逾期甲方有权向乙方加受3%租金的违期费用。
第三条
免责条款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政府征地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公证机关证明文件或其他有力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四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仓库,并将其按时返还甲方。
第五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山仲裁委员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第六条
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仓库仅做储藏仓库,不作其他用途,仓库的管理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保证乙方货物存储安全。
2.甲方负责乙方仓库存储货物的拣货、发货等进出库管理,保证库存管理清晰准确,货品摆放安全整洁,仓库卫生干净。
3.甲方对乙方仓库内货物的质量不承担责任,但是在存储拣货、搬运、装卸过程中发生的破损或丢失有甲方承担,按货物的报关价进行赔偿。
4.货物外包装破损或有其他异状的,甲方要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收通知后不及时处理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甲方仓储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自8:30-11:3014:00-17:00止,乙方应该在甲方工作的时间内进货或则出货,若乙方在法定节假日进出货,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甲方可视情形安排人员进出货,乙方在法定节假日需进出货的,甲方将根据国家和中山有关劳动部门的规定,收取一定的费用。
6.乙方如需大批量进出货,原则上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进出货准备。
7.我司不接受外地单报关,报关申报内容必须跟实际货物保持一致,如申报内容跟货物不符导致的一切后果,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是合同中承租仓库存储货物的所有人,财产所有权庄严不可侵犯,承诺仓库只做存储装卸货物使用。
2.乙方遵守甲方的仓储管理制度。乙方不得储存易燃易爆、易污染、有毒有害有腐蚀有放射性物品,如采用隐瞒的方式储存入库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全额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国家或行政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其他
1.若甲方企业隶属关系、经营方面、出租房屋的归属等发生变动或主管部门对此房屋另有重大处理以及政府方面的行为或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需修改,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
签订时间: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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