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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灯箱制作安装合同

2023-01-22 来源:步旅网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下简称“灯体广告”)及安装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内容

  (一)项目名称:

  (二)工程范围:制作、安装、维护

  (三)工程地点:

  (四)工程时间: 制作、安装工期40天。预计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五)工程总价:人民币 元整 (¥:元),含制作费、维护费用。总价为工程包干价。

  二、价款

  以上工程总价,包括原有灯体拆除费、原有钢支架防锈及喷漆处理费、新灯体制作费、安装费、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装卸费、税费等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所需的一切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该协议价一次性包死,固定不变,不因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三、付款方式

  广告画面全部灯体主体工程安装完成付80%的合同价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累计支付至合价款的95%,留取5%作为质保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壹年后付清(无息)。

  四、质量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制作及安装产品的质量不低于国家相关规范及本合同约定,产品应表面平整,安装牢固,颜色耐久,质保期为四年。以上标准如有不符之外,以高者为准。

  五、制作及安装

  1、本协议约定的画面由乙方负责设计,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向乙方提交设计样稿(设计样稿及门头效果图作为本协议附件),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样稿进行制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样稿。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将灯箱广告制作、安装完毕。乙方现场安装完毕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

  2、乙方已仔细考察甲方安装现场,确认甲方现场已具备安装条件。制作物的运输安装施工等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安装所需的水电接驳点,二次接线的费用及施工用水、用电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负责灯体广告的制作和安装。因制作物的产品的颜色、规格等任何一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直至符合甲方要求为止,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

  4、乙方须对灯体广告制作、安装的质量负责,凡安装后发生灯体破损、坠落等事故以及其他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在灯体广告制作以及安装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予以监督,乙方应当随时按甲方的指令执行。

  6、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当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并严格按施工规范安全施工,如果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给乙方施工人员或第三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7、乙方同意甲方可以从质保金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维修费、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

  六、安装地点

  具体地点以甲方指定为准。乙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位置并安装完毕。

  七、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制作或安装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承担人民币100元的违约金,逾期三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须承担本协议总价款15%的违约金,并须将甲方已付款项返还给甲方。

  2、如乙方所制作灯体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须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免费为甲方进行制作和安装。如乙方在该期限内未履行该义务,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重新制作和安装,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一条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违反本协议其他义务,经甲方通知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须承担协议总价款15%的违约金,并须将甲方已付款项返还给甲方。

  八、质量保修责任

  1、乙方所提供产品的质保期为是四年,自甲方验收合格次日起计。保修期内,因乙方质量问题,乙方承担免费维修,如为人为损坏,乙方有义务维修,甲方按照乙方维修的成本价格支付费用。乙方必须保证在甲方发出通知后12小时内到场并在到场后2小时内维修完毕。

  2、乙方逾期到场8小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如质保金不足,甲方有权追偿。

  九、争议解决

  双方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甲方提供的设计样稿和报价单一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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