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3. 工程范围:
4. 工程承包方式:
5. 工程单价:
材料产品名称KS-901B好涂壁柔韧性聚合物水泥防水胶,厚1.5 第一次:3月20至4月5日,第二次4月1日至4月15日,第三次5月10日至5月
6. 合同工期:本工程共需
第二条:甲方职责
1. 甲方负责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2. 负责协商乙方和现场其他施工单位工作关系。
3. 工程竣工后及时验收,并在30日内办妥工程决算手续。
第三条:乙方职责
1. 施工人员应注意安全施工,注意排除事故隐患。施工由于乙方的原因一旦发生伤亡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负责及承担此带来的经济损失。
2. 乙方在施工前必须提交一份施工方案给甲方,经甲方审批后,严格按施工方案施工。
3. 乙方材料进场后,需经现场见证取样送检,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交付完整的验收资料。
第四条:工期顺延
如遇下列情况造成停工时,工期相应顺延。
1. 甲方在通知进场之日时,不能提供水、电使乙方无法作业。
2.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甲方需变更原约定方案。
3. 不可抗力:(1)6级以上大风; (2)阴雨天; (3)气温低于5度、气温高于40度(以媒体公告内容为准)等。
4.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预付款、工程款。
5. 因甲方原建筑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工期顺延。
第五条:验收标准:按设计要求及地方有关防水工程规范进行验收,质量标准为合格。
第六条:付款方式
五,剩下百分之五待保修期到30天内付清。
第七条: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利造成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有责任方承担和有关费用。
第八条:工程代表
本工程甲方委托 为工程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办理现场签订和因此发生的费用,乙方委托 为乙方代表,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负责乙方施工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
第九条:工程质量保修期: 伍 年;下列情况不再保修范围内:
1. 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
2. 认为因素造成的损坏(装修施工等)
3. 建筑物自然沉降造成的损坏。
第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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