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镇岁末年初及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确保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商品监管到位,保障节日期间公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按照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强化监管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各项工作措施,开展食品专项检查整治工作。以食品安全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区域、关键环节和大宗食品,全面化解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市场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净化食品市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春节!
二、组织领导
成立迎水桥镇春节前后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检查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和指导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和重大问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张志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镇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统筹协调工作。
三、检查时间
20xx年1月23日至20xx年2月28日。
四、检查内容
1、加强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检查,从严查处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农产品生产基地、奶站进行全面清查,加大对蔬菜、水产品、水果类等产品农药残留的检查力度,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责任单位:镇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各属地村(社区)
责任人:孙国清、各属地村(社区)主任
2、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加大对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食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严格落实产品出厂检验制度,做到不合格产品禁止出厂销售。严惩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各属地村(社区)
责任人:谢勇强、孙国清、各属地村(社区)主任
3、开展畜禽屠宰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打击私屠滥宰以及生产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对宁夏夏华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屠宰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严格落实定点屠宰管理制度,确保禽畜宰前检疫、肉品肉质检验、产品质量追溯等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镇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各属地村(社区)
责任人:杨振祥、各属地村(社区)主任
4、开展食品市场监督检查。全面加强节日重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以承办“年夜饭”等节日聚餐较多的餐饮服务单位、大中型宾馆饭店、各类集体食堂、旅游景区周边、展销会及宗教场所群体聚餐等为重点场所,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监督指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防范食品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镇党政办公室、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属地村(社区)
责任人:孙宏瑞、谢勇强、各属地村(社区)主任
5、开展对粮食加工企业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米、面、醋、油、粮食制品等节日期间需求量较大的产品,督促粮食加工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抽查以大米、挂面、香油、食用植物油为主的产品。严厉打击粮食加工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活主食的饮食安全。
责任单位:镇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各属地村(社区)
责任人:孙国清、各属地村(社区)主任
五、工作要求
一是认真抓好督查落实。工作组成员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春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将节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食品安全的首要工作,集中时间、力量,全力以赴,切实把此项工作抓实、抓好,确保检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是认真履行网格化监管职责。按网格化监管工作制度要求“定格、定人、定责、定标”原则,各村(居)要抓好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人员培训、规范操作等各项管理制度,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的要督促整改。
三是发挥纪委监督问责。各责任单位要深入进行督导检查,加大对食品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监督力度,检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切实完成工作任务,镇纪委将全面监督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对不能落实工作责任的单位个人进行问责处理。四是及时总结上报信息。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和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保持通讯畅通。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第一时间上报并依法处置,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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