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5号)精神,现将我校20xx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xx年4月5日至4月7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4月5日(周五)为法定假日,4月6日和7日为周末双休日。
节假日期间,请各部门加强值班,认真做好防火、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
校长办公室
20xx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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