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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保卫责任书

2020-08-28 来源:步旅网

  为了切实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促进幼儿园健康发展,各幼儿园必须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职责:

  一、制订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幼儿园园长或主办者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办园的一切安全工作。幼儿园要与班级和其他参与幼儿教育和管理的人员签订安全责任状,做到安全责任人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

  二、加强园舍和设备的安全管理。

  1、幼儿园园舍和活动场所必须要设置围墙或栅栏,实行封闭式管理。

  2、要组织人员对园舍和大型玩具的安全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维护。及时更换和淘汰过时和有安全隐患的玩具。

  3、购置和自制玩具,要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和卫生标准,要经常清洗桌面玩具。

  4、加强用水用电安全,幼儿的饮用水必须清洁安全。园内电线线路要经常检查,防止电线脱皮,防止漏电、触电。

  三、要加强食品卫生的安全管理。

  1、要制订和落实食品采购制度。幼儿的食用点心、大米、蔬菜、食用油等要定点采购,要与供货商签订供销合同。严禁采购劣质和过期的食物。

  2、要保持食堂的清洁卫生,做到“三防”,即防尘、防蝇、防鼠。炊具和幼儿用的餐具要经常清洗和消毒,防止病从口入。用膳的幼儿园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

  3、幼儿园食品贮藏间必须安全可靠,要专人专管,做到人走上锁,严防无关人员出入,防止人为投毒。

  4、要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食堂人员必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的身体检查,并持有健康证件。 四、要加强接送车辆的安全的管理。

  1、有接送幼儿任务的幼儿园,要确保交通工具的安全,车况一定符合客运运营标准,严禁使用报废车辆、三轮车等不符合条件的交通工具接送幼儿。

  2、接送幼儿的车辆要经过交警部门的安全检测,司机和车辆办了保险,证照齐全才可以用于接送幼儿。

  3、严禁超员接送幼儿,车厢内必须有教师随车监护。

  4、使用非自家车辆接送的幼儿园,要与接送车辆司机签订安全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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