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
甲方代表:
乙方(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互相协商,甲方将承包给乙方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签定如下协议:
一、承包
甲方将权属于甲方的承包给乙方自产自销经营。承包期内,一切经营资金由乙方自筹;一切开支包括厂房租金、水、电费、税收费、卫生管理费
等费用均由乙方支付,甲方概不。
二、承包期限
合同承包期限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如甲乙双方愿意,可签订承包合同。
三、承包费用
承包费用为100000元币(大写壹拾万元整)/年。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缴交承包款8300元,尾数在最后月结清;次缴交承包款为20xx年9月5日前。如乙方逾期未缴交承包款,每日按拖欠总额的1收取滞纳金;超过20日未缴交承包款,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乙方金不予退还。
四、安全责任
乙方应为工厂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合同期内,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甲方概不负任何责任。
五、违约责任
乙方在合同签定后向甲方交纳30000元金。如有违约,则由违约方向另一方赔偿违约金30000元。
六、其它
1、甲乙双方签字后,此合同不受市场行情等任何因素,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擅自中止合同(包括乙方中途退场等),则按违约。
2、甲方将原购买的厂的废泡沫(包括蚬华、福星、 等)移交给乙方购买,但乙方自行与厂家重新洽谈价格或签订合同,如有价格等因素变动,通知甲方前去与厂家解决,否则按乙方
违约。
3、甲方以前购买的厂货废泡沫,如受价格变动和其它因素的,厂货再购买的,甲方不任,不承包费。
4、乙方在经营期间,所有新找到的废泡沫货源和购买的废泡沫厂货,在合同期满后,连同以前的废泡沫厂货移交给甲方购买,并且乙方二年内在甲方工厂周围方圆30公里范围内开设废泡沫加工厂。
5、甲方一台泡沫拉丝机给乙方使用,维修费用由乙方。其它物品由甲乙双方在接交时签订清单,合同期满后乙方按清单将物品交给甲方,遗失或损坏的'物品按价赔偿。
6、合同期内,如因现厂房租用或的原因,乙方生产的情况下,由甲方关系或租厂房使用,乙方每月仍然按以前的厂租标准支付厂房租金;因搬厂房停工期间按270元/日扣减承包费。如甲方好关系,无法让乙方开工,则双方按终止合同并结算,此种情况不按违约。
7、如双方合同纠纷,须在甲方工厂所在地即顺德地区诉讼。
8、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9、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签名):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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