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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普通商品买卖合同

2020-01-05 来源:步旅网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保证甲、

  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以下条款,共同履行:

  一、供货材料:碎石、水泥;

  二、价格:砂石价格为90元/吨、水泥340/吨;

  三、供货时间:以甲方通知的到场时间为准;

  四、供货地点:公路施工地点、老哇山公路及村组道路;

  五、运输:装卸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乙方负担;

  六、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甲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该批砂石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双方确认砂石质量确实不合格的,乙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砂石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乙方在2日内换送合格砂石。

  七、付款方式:乙方材料款达3.38万元,甲方按乙方材料的70%支付。余下的30%待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八、计量标准:乙方每批货物到达甲方施工现场后,由甲方负责人员现场清点数量,确定数量并签认作为结算依据;

  九、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补充,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购货方(甲方):代表人:

  供货方(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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