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61号令)的精神,贯彻《消防法》“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结合我宾馆的实际情况,宾馆 保 安 部 特与宾馆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确保宾馆财产及广大顾客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一 防火安全
一、执行国家消防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61号令”第二章、第七条规定,保安部经理为宾馆保安部消防安全管理人(即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对保安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保安部经理负责宾馆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队员由全员组成)负责宾馆全部的消防安全工作,保安部专职消防人员负责宾馆消防业务指导。
三、保安部应将消防安全责任化,分解到班组,落实到人。
四、组织全体员工学习消防业务技能,使每位员工做到 “ 四懂、四会、四熟悉”。
五、严格执行《宾馆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每周开展火险隐患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应当包括:
1、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通畅,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能否正常使用。
4、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5、 其它安全消防情况。
对以上组织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检查情况要做出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六、定期组织宾馆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部门火险隐患,下达《火险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保安部经理按总经理指示监督各部门对《限期整改通知书》的执行情况,把整改结果及时汇报总经理,并按总经理指示对隐患部门及部位进行整改。
七、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必须经保安部批准。在保安部派出消防人员现场监护的情况下,才可明火作业。
八、保安部员工必须熟悉宾馆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保证在火险突发事件中,能够正常使用。
九、消防监控报警,保安员必须迅速做出反应,把火患消灭在萌芽中。
十、保安部应每天检查宾馆消防设备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上报。
十一、保安部应严格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宾馆制定的各项消防规章制度,贯彻落实防火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二 治安安全
一、保安部组建安全保卫小组,负责宾馆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保安部经理负责宾馆员工的法制教育,做好治安三防工作,提高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内盗事件的发生。
三、监控室是宾馆重要岗位,要保证监控设备能够正常运转,值班人员24小时监控,不得脱岗、串岗,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四、保安部夜间值班人员需巡视各部门有无异常情况,并做好记录。
五、宾馆如果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后,应及时赶到现场,防止事态扩大,保护现场的同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
六、宾馆物品外运必须报保安部经理,由保安部人员确认后方可放行。
七、夜间留宿客人车辆及就餐客人车辆,由当班保安员全权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发生任何情况,保安员应及时上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八、保安部经理负责制定宾馆长、短期消防、安全培训制度,制订宾馆长、短期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九、保安部对宾馆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应每周向领导汇报一次,并提出改进意见,确保宾馆消防、安全。
附:
一、发生一切事故均由当事人、部门经理、宾馆共同承担责任。但部门经理为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二、如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辞职、离职或调职等,由接任者继续履行本消防、安全目标责任。
三、本责任书一式贰份,同具法律效力。
四、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开始生效,解释权归宾馆。其它未尽事宜,由宾馆另行发文,文件与本责任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责任书__X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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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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