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下午好!
在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省招生考试战线全体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在新闻界各位朋友的大力支持下,我省 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命题、考试、阅卷工作已经全面、顺利完成,高校招生各项工作正在安全、平稳地实施。今天请大家来,就是想向大家通报一下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一阶段各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及今年高考志愿填报等有关情况。
一、关于 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一阶段各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 高考成绩通知方式
今天下午,我省召开了高校招生委员会会议,会议审定了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现向社会公布。
第一阶段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主要包括普通类的本一线、本二线、提前录取的专科线和体育类、艺术类本科(公办、民办)线,以及填报志愿资格线。今年划线除统考成绩外,还有等级要求。为了尽可能减少高分落榜考生,保护线上考生的利益,同时也要有利于高校选择人才,今年仍按计划数的 1 : 1.2 划定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划线情况见表)。
今年我省高考考生的文化成绩将以《考生成绩通知单》的形式,由各市、县(区、市)招生办公室在 25 日正式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可于省招委会确定并公布各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 24小时内获知高考成绩。应届毕业生须到所在中学,往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到报名地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地点领取《考生成绩通知单》。今年我们还开通了网上免费查询成绩系统,考生今天晚上可以通过省教育考试院专门的网站查询
二、关于填报高考志愿工作
1 、填报志愿的批次安排。
为降低考生填报志愿的难度和风险,增加考生志愿的有效性和选择范围,更好地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今年我省继续在普通类各批次、体育类各批次以及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各录取批次中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最引人瞩目的环节,特别是今年我省为适应 08 高考方案下志愿填报的要求,全部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通过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填报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及征求院校志愿。下一阶段,我们将主要抓好对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服务和指导,采取多种形式,做好网上填报志愿政策的宣传与解释,加强对考生的指导,并根据录取政策、规定和平行志愿要求,分批次实施网上录取工作,并在录取过程中确保公平、公正。
今年 我省将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公布各批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填报志愿资格线,以及符合各阶段填报志愿要求的各分数段考生人数后 填报志愿的方式。录取中,我们将按照 “ 依据选科、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 ” 的原则投档,不断降低考填报志愿的风险。
今年第一阶段填报志愿工作将于 6 月 27 日 至 7 月 2 日 进行。填报普通类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 、师范、航海 等);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院校以及体育类、艺术类的民办本科;普通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
第二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 7 月 29 日 至 8 月 2 日 进行。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达到第二阶段规定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普通类第三批本科院校(含民办本科、独立学院本科等)、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2 、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的资格线
为加强对填报高考志愿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实效,根据省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考虑有关艰苦行业或专业、有关院校在省控线上生源不足而可能降分录取等因素,确定我省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具体情况见表):
达到我省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应根据本人高考成绩和省招委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等情况,正确把握高校及专业对考生选考科目等级和体检等方面的要求,慎重填好各批次高考志愿,考生填报高考志愿的有关要求已在今年的《江苏招生考试》(招生计划专刊)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三、关于录取工作
1 、关于录取时间安排。
各批次录取日程安排为: 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录取时间为 7 月 8 日 至 12 日,提前录取专科院校时间为 7 月 13 至 17 日;普通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时间为 7 月 17 至 21 日;普通类第二批本科院校的录取时间为 7 月 23 至 27 日;普通类第三批本科院校(含民办、独立学院等)为 8 月 7 日 至 11 日;普通类高职(专科)院校 8 月 16 日 至 22 日。
2 、关于录取体制和考生档案处理。
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 “ 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 ” 的录取体制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特征分达到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投档分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由高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 120% 以内提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并根据其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对考生进行排序,再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向高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所有院校新生录取名册须经我院核准,并由我院加盖录取专用章,院校据此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今年我省仍将在向民办本科院校及独立学院提供录取新生名册的同时,寄发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作为新生录取报到的依据之一。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到原毕业中学(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材料,到院校报到时移交给院校。
今年,我省高校招生录取现场仍放在镇江,相关准备工作正在有序地进行。届时,我们将会请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到录取现场进行采访和参观,以进一步提高录取工作的透明度,努力办好社会满意、放心的录取工作。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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