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机关各单位:
遵照政府领导指示,20xx年10月,县政府办公室针对机关用电量增加,原用电线路老化,对机关用电安全形成隐患的实际状况,及时与电力部门联系协调,投入资金70多万元,为机关安装了变压器,改造了用电线路。入冬以来,气温下降,机关单位用电设备骤增,特别是部分单位安全用电意识淡薄,擅自安装大功率电器,造成线路烧毁、机关不能正常供电、影响了机关正常办公秩序的严重后果。为加强机关用电管理,规范安全用电行为,维护正常的用电环境和办公秩序,特作如下通知:
一、 机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用电管理,单位主要领
导为安全用电第一责任人,要教育干部职工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维护机关正常的用电秩序。
二、为保障用电安全,从即起,各单位原则上不再增加空调,确因工作需要增加的,要和政府办联系,由政府办统一安排专人负责安装,杜绝使用电炉、电油精器等大功率取暖设备。
三、各单位领导办公室使用空调取暖的,原则上不能再增加其他取暖设备;除空调外,各单位使用其他取暖设备原则上其功率不得超过1000W。
四、机关全体干部要自觉树立安全意识,对办公区域多媒体设备、电脑、饮水机、空调、取暖器、电扇、照明灯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严防火灾等不安全事故发生。
五、加强机关用电安全管理,政府办信访保卫科、后勤科、政办科组织专人不定期对机关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通知电工修理,对违规用电单位除没收用电设备外,在《督查》上进行通报。
六、除机关电工外,任何人不得随意私拉乱接用电线路,更不允许擅自开启配电箱,私自闭合各处电闸,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01x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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