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英语:Urban Plan),是处理城市及其邻近区域的工程建设、经济、社会、土地利用布局以及对未来发展预测的学科。它的对象偏重于城市物质形态的部分,涉及城市中产业的区域布局、建筑物的区域布局、道路及运输设施的设置、城市工程的安排,主要内容有空间规划、道路交通规划、绿化植被和水体规划等内容。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位于城市管理之规划、建设、运行三个阶段之首,是城市管理的龙头。
历史上除了少部分都市外,大部分的都市发展大多杂乱无章自由发展,到了十九世纪,都市计划借着建筑与工程学的进步成为了能以理性以及型态分析的方法透过物理设计来解决都市问题。1960年代之后都市设计模型理论如雨后春笋般的出现,帮助拓展了都市发展的论域,如经济发展计划、社群社会计划以及环境计划。20世纪,部分都市计划的课题演变为都市再生,或是透过都市计划的方法将某些历史悠久的城市进行都市再生。
由于城市的地价相对较高,所以容积率要好好利用。但在另一方面,若过份提高容积率,一方面可能会对周遭环境构成影响,另一方面亦会对附近的交通造成压力。而对于都市再生,历史因素及古迹的保留亦是一个考虑因素。
发展分析
在不同时代和不同地区,对城市的发展水平和建设要求不同,因此城市规划的研究重点不尽一致,并随时代的`发展而转变。
城市规划简介
多学科参与城市研究的历史自古就有,自本世纪以来更趋活跃,从地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环境工程学、生态学、行为心理学、历史学、考古学等面研究城市问题所取得的成果,极大地丰富了城市规划理论。这个趋势将继续下去,今后还会有更多的学科渗入并开拓城市问题的研究领域。
系统工程学、工程控制论等数理方法及电子计算机遥感等新技术手段在墟市规划领域中的应用在逐步推广它们在资料的收集处理,预测评价方面所提供的方法和手段,有助于提高城市规划工作的质量。
对城市与城市规划工作的认识不断深化。基于城市是综合的动态的体系,城市规划研究不仅着眼于平面上土地的利用划分,也不仅局限于三维空间的布局,而是引入了时间、经济、社会多种要求的“融贯的综合研究”。在城市规划工作中,将考虑最大范围内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情况,提供尽可能多的选择自由,并给未来的发展留有充分的余地和多种可能性。
20__年国家已经将城乡规划学作为独立的一级学科进行设置和建设,这是我国国情所在,是从传统的建筑工程类模式迈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综合发展模式的需求,是有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客观需要,也是中国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与国际接轨的必由之路。在《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纲要》中,将国家“城镇化和城市发展”列为重要的领域。近30 年来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的推进,使我们的国家竞争力不断增强。在未来的发展中,大中小城市和广大的乡村,都急需城乡规划学科的专门人才。快速城镇化提出对城乡规划学科综合性、跨学科的专业人才需要,关系到我国城镇化的质量水平,涉及经济运行的可持续化、社会安全和生态安全等重要领域的综合方面。将城乡规划学科调整为一级学科进行建设,这对于解决学科发展被制约的困境,推进当代我国城乡规划发展的理论与实践,促进城乡统筹、区域协调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__-20__年中国城市规划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前瞻》从20__年至20__年,我国城市化速度如果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将使2.5亿左右的农村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由此可推动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3个百分点。国民经济的增长将增加对城市建设的投入,加速城市规划的进程。
随着城市规划行业的设计院纷纷改企建制,城市规划行业的竞争不断加剧。国内优秀的城市规划设计企业愈来愈重视对行业市场的研究,特别是对企业发展环境和客户需求趋势变化的深入研究。正因为如此,一大批国内优秀的城市规划企业迅速崛起,逐渐成为城市规划行业中的翘楚!
城市规划工作的基本内容
和研究城市规划工作所必需的基础资料。
确定城市的发展和规模,拟定城市发展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合理选择城市的各项建设用地,确定城市规划结构并考虑城市的长远发展方向。
拟定原有的市区利用,改建原则(老城区)、步骤、方法。
确定城市各项是市政设施和工程措施的原则和技术方案。
根据城市建设计划,安排近期建设项目。
城市规划体制
(一)城市规划的管理体制
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是指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旋管理的体制。依据《城市规划法》
第9条以及地方性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国的城市规划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的体制,即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城市规划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具体内容包括: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
国家建设部主管全国的城市规划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订全国城市发展战略以及城市规划方针、政策和法规;指导、推动城市规划的编制、实施以及城市土地和建设规划管理;参与国土和区域规划以及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可行性研究;组织、推动城市规划设计体制改革,负责全国城市规划设计和城市勘测管理工作,制订城市规划事业发展计划,组织推动城市规划的技术进步、人才开发和国际交流;负责国务院交办的城市具体规划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审批工作;组织编制全国的城镇体系规划,用以指导城市规划的编制。
2.省级、地区行政公署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办城镇体系规划编制的具体组织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组织工程选址;对城市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其他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3.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
市、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办城市规划编制的具体组织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实施的管理;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组织工程选址;负责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的管理,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程规划许可证;对城市规划的实镌进行监督和检查,查处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积累和管理城市规划档案资料;其他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4.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
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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