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执行国家及公司制定的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二、负责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的制定及报批执行。
三、施工前详细勘察施工现场,制定安全生产的各种防护措施,及时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负责落实和检查工作。
四、负责制定分工种、分部、分项的书面安全交底,安全交底要有针对性。要在施工前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负责生产全过程监督检查工作。
五、协助项目经理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组织在施工过程的安全问题技术措施制定和实施,对上级部门及安全员提出的安全问题,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有权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六、协助工作负责人严格把好施工质量、建立、健全施工中的各类技术性纪录,并结合施工性质进行工作班人员的现场业务技术的培训工作。
七、负责工程施工中全过程技术质量的监督检查,从材料的选型,质量的认定,施工技术的鉴定方法,安全措施的审定及实施等全方位进行检查,及时了解工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八、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建立,施工质量的评定。
九、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一定要服从安全的需要,随时纠正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和违章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十、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组织抢救,协助上级分析调查处理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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