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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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本着友好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行代理操作其以xx名称开立的;户名为;账号为;初始资金为投资账户。经过双方协商约定从至xx期间按照以下条款对以上账户进行有偿专户投资理财。
一、投资管理:
1、资金来源合法由甲方保证,乙方仅作为受托人对该账户资金进行投资管理,资金合法与否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与乙方无关。
2、甲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将甲方自有的交易账号(股票交易账户)及其关联的资金账号委托且仅委托乙方进行投资管理,由乙方在甲方的账户内进行投资的具体操作。
3、原则上甲方不再投入除初始资金即:xx元以外的其他款项;确有需要的,乙方须书面向甲方申请。
4、甲方资金须于协议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转至约定投资账户,逾期超过30天,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条款行使自身权利。
二、投资的范围及方式:
1、甲方提供初始操作资金为xx元,(大写):xx元整,甲方有权对该资金的投资用途进行询问,但不得具体干涉;乙方对该资金拥有独立的调拨使用权。
2、乙方采用的投资股票二级市场的经营方针。
三、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管理费用为利润分红提成,详见收益分配。
2、该管理费用由甲方以银行汇款的方式向乙方支付。
四、交易管理:
1、甲方必须把所开立的含股票金融交易账户的网上交易账号和交易密码告知乙方,以便乙方上网交易。
2、甲方须保证协议期间乙方的操作独立性,乙方有权自行更改网上交易密码,甲方有权每月一号查询账户明细。
五、收益分配及风险承担:
1、收益分配:
(1)在投资年收益达到百分之十以上的情况下,无论收益多少,乙方将获得收益的百分之五十作为分红提成。
(2)若投资年末结算,收益率在百分之十以下时,乙方不参与分红提成。
(3)乙方保证甲方初始资金不出现亏损。
2、风险承担:由战争、灾难、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结算模式:
1、甲乙双方将在每半年时结算一次,甲方应在结算后3个工作日内将应付的分红款项存入乙方指定银行帐户。若超期未付,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且乙方有对甲方所支付款项的追偿权,另外乙方对逾期部分按照每日千分之一收取滞纳金。
2、乙方指定银行(建设银行)帐户:
七、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xx年,期满后双方无异议,自动顺延。中途结算或追加资金须以书面形式双方确认。
2、若出现甲方单方面提前停止委托、销户、转托管或者甲方擅自提取资金等违约行为时,乙方有权对协议发生期间的盈利进行分配,同时,甲方还需另外支付初始资金规模百分之十的违约金给乙方后,协议自动终止。
八、仲裁: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若发生争议时,双方应严格按照协议履行,并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在不能协调解决的情况下,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通过当地人民法院仲裁并执行。
九、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双方确认,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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