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目标
构建定位明确、层次清晰、衔接紧密、促进青年教师可持续发展的培养和支持体系;培养和汇聚一批具有国际学术视野、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大力推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的提升;为我校提高办学水平和整体实力提供强大的'后续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
1、扩大视野,拓宽渠道,挖掘潜力。充分挖掘青年教师的培养潜力,将学校发展、团队建设和个人前途紧密结合起来。
2、面向国际、国内高水平学科,依托科研项目,促使青年教师培养提高和科学研究协调发展。
3、以超常规的热情、超常规的努力和超常规的举措,大力营造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良好制度和政策环境,全面实施“青年教师培养提高计划”。
三、计划体系
“青年教师培养提高计划”主要包括三个层次的培养与支持体系。
第一层次:遴选和造就一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青年学术带头人。主要实施“青年教师国外培养计划”。
第二层次:培养、支持一批学术基础扎实、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骨干。主要实施“青年教师国内提高计划”。
第三层次:鼓励、支持青年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提升学历层次。主要实施“青年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培养计划”。
(一)青年教师国外培养计划
学校鼓励和支持青年教师申请到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进行访问研究和博士后研究,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山西省留学基金委设立的各种留学项目,力争每年派出15人左右;学校每年自筹经费100万元,选派15人左右到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进行合作研究和教学训练。力争每年多渠道派出青年教师30人左右。
(二)青年教师国内提高计划
学校鼓励和支持青年教师申请到国内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进行访问研究和博士后研究,申请国家“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各种资助项目。每年支持30名左右青年教师在国内访学研修提高。
(三)青年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培养计划
学校鼓励和支持年龄在4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争取在4年内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区分对待不同情况予以相应的经费和政策支持。力争末博士学位教师数量达到600人。
四、组织领导
在学校人才队伍建设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本计划由人事处牵头协调,教学、科研、外事等相关部门配合,各学院、研究所(中心)根据学科建设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实施。
五、工作程序
1、每年9月,各学院、研究所(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将申请各类培养计划的青年教师名单上报人事处。
2、每年年初,人事处公布各类培养计划入选青年教师名单。
3、人事处做好各类培养计划入选青年教师的追踪服务工作。及时进行汇总总结,定期向学校人才队伍建设领导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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