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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寒假社会实践报告总结[修改版]

2020-12-25 来源:步旅网

  20xx年X月X日至X月X日这十几天的时间里,我在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检察院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我主演负责院办公室的日常文件整理,协助打印记录以及一些其他的基础性文书工作。

  在此次的社会实践期间,我利用这次难得机会,认真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想领导和检察人员的经验学习,认真听从领导的批评指正。与此同时注意留心观察,阅读一些法律实践技能。在时间的同时尝试着用自己的相关知识思考在法律实践中的的应用。

  此次时间活动虽然只有短短的十天时间,但在这十几天的时间里所体会和领悟感受到的远远超出十几天时间的价值。在不断的学习和实践过程中越来越多的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

  在大一的一学年内,我以为专业知识不多,但基础性专业知识足以让我有能力去应对一些简单的案例。但是,在刚刚开始时,我对一些平时的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在学校的理论知识一旦接触实际才发现自己对它深层理解根本不够。渐渐的明白法学教育和时间是很不相同的两种事务。法学理论必须有大量的时间工作才能发挥去最佳的效果,必须通过实践不断的将理论深化通俗化。

  与此同时,我也很深刻的遇到并体会到另外一个问题:专业知识不专业,综合素质不综合。在看到些相对经典的案卷时学过的专业知识在运用到其中时总是有些漏洞,运用不准确;在法律条款明确的案件中因为综合知识的要求又对案件事实认识不清楚。十几天的实践观察中,我认识到法律实践要求的不仅仅是法学理论,更有一半来自于综合知识的积累。在丰富的实践活动中,大量的法律事实和现场证据都需要综合性的概括性知识来进行去伪存真,去粗取精。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把握好综合素质是成才和成功的必要保证。

  多年以来,我过政府不断的推进这法制建设的工作,普法教育工作也得到明显的进步,各种数据资料也表明工作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但是,这十几天的所见所闻告诉我;普法的深度和广度都需要加大力度。比如有些人对法条是知道的的,但是对具体的如何运用仍然是一知半解。例如我在和一些领导外出时听到一些人讲: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一标语到处都是,我们都知道。 可是当真正问起来具体的人身权利和选举代表权利时他们却迷惑不解,认为可有可无。这其实还是对发条深度的理解不够。这其实也在一个方面反映出我国普法教育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不能只是在做表面工作,要深入实际。考虑到低文化群体的适用水平,真正让人们懂得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的权威和神圣地位。

  虽然我还是大一,对本专业或许没有更深层次的认识,但是此次社会实践活动将起到一个桥梁作用,这是我人生中相当重要的经历,对将来的实习和参加工作有很大的帮助作用。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等一些基本处事原则让我在实践学习中不管进步。这段时间内的社会参与更加深了我对社会的认识,更好把握现代社会做人的一个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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