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房东(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文峰北路46号的店铺转让给乙方,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
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
四、乙方分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10万元,(大写:拾万元
),前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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