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
为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帮助家长解决周一到周五下午课后无法按时接送孩子的难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28号)、《关于督促“一校一案”全面落实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司函[20xx]33号)和省、市部署,我校本学期将开展课后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组织开展服务工作。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在家长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根据家庭所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坚持公益服务原则。学生服务应充分遵循公益性、服务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具体收费标准待上级文件出台后按文件执行。
3.坚持公开原则。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事项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4.坚持安全至上原则。各班、各活动小组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保工作,做到有人监管、有安全措施、有统一组织,确保师生安全。
5.坚持发展学生素质原则。将课后服务与“学生课业减负”相结合,与体育活动、艺术实践﹑主题阅读有机融合,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
二.课后服务的内容
(一)课后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工作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及其他需要服务的学生。
(二)课后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一般情况下至18:00。
(三)课后服务场所
主要依托各班教室,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同时充分利用学校操场、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等功能教室,给学生提供更多的活动空间。
(四)课后服务人员
以学校教师为主体,同时充分发挥家长、志愿服务者、各类专业特长人才、社会知名人士的作用,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五)服务工作内容
1.依据实际情况,学校将以集中组织学生开展课业自修﹑作业指导、艺体社团、“主题”课外阅读、专题教育等课程,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2.组织进行体育、艺术、科技创新、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辅导、训练、竞赛、展演活动;
3.开展与学生综合素养拓展提升相关的其他课余活动。
(六)服务流程。学校宣传动员(家委
会)--调查摸底(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书面申请--学校逐一审核--签订服务协议和安全责任书--开始服务。
关岭自治县实验小学
20xx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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