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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品买卖合同

2020-05-01 来源:步旅网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为防止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工作,提高食品原料的采购卫生质量,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高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中华人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  

  1、乙方必须向甲方无偿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健康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每批肉类动检检疫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2、乙方所提供的肉类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到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关票据。如发现卫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做到及时调换,如因乙方所供食品造成食物中毒或名誉损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3、乙方提供的肉类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若市场价格有变化,乙方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请,待批准后再对价格进行调整。  

  4、乙方必须按时把所需物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填单,乙方签字后方可入库。  

  5、结算方式为月结,即____月结算一次。乙方于当月供货期满后持票到甲方报帐结算。  

  6、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所供肉类的质量问题导致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者导致  甲方师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其结果一律由乙方承担,除赔偿甲方损失外,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且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2)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的,甲方将随时取消乙方的供货权,另行定点采购。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授权代表(签章): 联系电话:  经办人:  联系电话: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买卖合同范X10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买卖机械并先行试用,双方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后列标示机械,于合同成立日起一星期内,由甲方将买卖标的物运到乙方工厂,双方约定,若试用后乙方认为合意,即行成交。  

  第二条 试用期间以____日为限,自接到机械翌日起算。  

  第三条 前项试用,如不合意,应立即将机械退回,以示买卖不成立。乙方认为退回运费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在试用期间,乙方对机械有自由使用之权,因此而有所损害的,乙方应负赔偿之责。若其损害系制造欠妥所致或属运输中之损坏的,不在赔偿之列。  

  第五条 试用期届满,乙方不立刻表示不合意,并将机械退还与甲方,视为试用合格,买卖即应生效。  

  第六条 买卖价款议定为人民币______元整,于合同成立同时由乙方缴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整。如买卖成立保证金应充作价金的一部分;如买卖不成立,由甲方全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 试用后乙方认为不合格,或需要继续试用时,可以要求甲方掉换或延长试用期,甲方若不同意可拒绝。  

  第八条 试用后如乙方认为合格的,应于试用期终止日起算____日内将货款全部付清,不得拖延。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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