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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年度工作总结

2021-10-16 来源:步旅网

  为加强我市环境队伍建设,督促完善现场执法程序和工作制度,进一步降低环境监管失职、渎职风险。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印发20xx年浙江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环办函[20xx]28号)文件的要求,我局于20xx年8月-9月对我市XX区、开发区、XX县开展环境执法专项稽查工作,此次稽查共调阅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18份,现场验证企业数为9家,行政处罚案卷15份,现场验证企业数为6家,排污费抽查数为9份,现场验证企业数为5家。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以及成效

  今年上半年,全市出动环境执法人员8800人次,检查企业2988家次,立案查处案件69个,罚款总额364.9万,移送公安10件,刑事拘留11人,行政拘留4人,依法取缔、关闭企业家数259家,限期改正企业200家。

  (一)服务大局、严格执法,全力开展系列环境执法行动。一是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积极部署市环境大检查工作并下发《市环境大检查工作方案》,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此次行动全市共检查企业1375家,其中发现环境违法行为358起,已责令停产企业62家,责令限期改正企业134家,报政府关停取缔企业67家,立案查处36家,处罚款203.9万元。二是开展全市环境执法巡查。支队开展了对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划情况的监督检查,协调解决跨区域重大环境问题。上半年,支队对县(市、区)共督查企业78家,下发督查意见函9份并对在督查中存在的问题情况通报当地人民政府,并落实督查跟踪制度,确保整改处罚到位。

  (二)掌握动态、加强调处,切实解决一批信访热点难点问题。上半年,全市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651件,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幅19%,其中省厅交办38件。市本级受理投诉信访件92件,其中,市长信箱6件,局长信箱13件,处理率100%,满意率85%以上。

  (三)认真排查、强化预警,切实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全市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上半年共组织排查52次,排查企业526家次,排查出新增环境风险隐患4处,完成隐患整改6处。通过定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不断提升企业的环境应急能力,有效的加强了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保障了区域的环境安全。

  (四)规范征收、落实新规,依法规范征收排污费。一是落实新规全面部署排污申报收费工作。自20xx年1月1日起,全省实行新修订的系列排污申报表要求和规定开展排污申报工作。为确保排污申报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克服人员缺少的困难,开展对全市范围内排污单位基本信息申报和动态申报的宣传工作,并对排污单位提出的问题通过电话、短信、现场告知的方式进行解答。同时加强排污单位基本信息申报的核实确认工作,确保基本信息申报表填写的规范性,相关数据填写的完整性和逻辑性,为今后动态信息申报提供数据支撑。

  (五)正风肃纪、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队伍自身能力建设。我市高度重视环境监察队伍廉政建设,坚持业务建设与干部 思想作风建设“两手抓”,积极落实“教育预防、制度建设、严格管理”三项举措。通过廉政教育、自查自纠、外部监督等形式坚决杜绝监察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发生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以及执法不力、执法不公、刁难群众等问题。

  二、主要工作做法

  (一)我局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印发了我市环境稽查工作方案,并专门成立稽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环境稽查工作内容和任务,并落实相关责任。

  (二)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环境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每年都组织召开环境稽查工作培训会。通过培训学习,使相关人员对环境稽查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为我市下一步环境稽查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我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县(市、区)的环境监察工作开展稽查,按档案案卷抽查及现场实地检查的方式结合进行。我局对被稽查的县下达《环境监察稽查意见书》,要求其针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工作。

  (四)我局高度重视环境监察队伍廉政建设,坚持业务建设与干部思想作风建设“两手抓”,积极落实“教育预防、制度建设、严格管理”三项举措。通过廉政教育、自查自纠、外部监督等形式坚决杜绝监察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发生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以及执法不力、执法不公、刁难群众等问题。

  三、存在问题

  1. 基层执法人员面临着压力大,人员少,任务重的严重问题。

  如我市县(市、区)的环境监察人员基本上每县也就四五个人,有执法证的人员就更少,而国家环保部新出台的《环境监察稽查办法》要求又特别高,监察的范围特别广,需要完全的任务特别重,三五个执法人员要监察四五百家工业企业,还有应对数量更加众多的餐饮业以及信访投诉、国家部想出来的各种形式的监察,试想我环境监察现在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和当前基层一线执法人伍配备的现状相比,如当前基层一线执法队伍面临着行政执法硬件配套设施缺乏、执法经费不足、人员紧张、还要应对内部追责的压力等问题与各执法辖区点多面广、执法相对人构成复杂、执法环境较差、环境执法专业性要求高、管理执法程序复杂的实际情况形成明显对比,难以完成国家和省里的监察目标要求。

  2. 稽查有关现场记录及案卷尚不够规范

  稽查中发现,各县(市、区)环境大队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案卷制作不规范,且内容比较少,不能全面反映检查的情况,需要进一步充实。

  四、下一步打算

  1.对照环保部新出台的《环境监察稽查办法》,进一步完善我市环境监察稽查工作机制,并严格执行工业污染源现场监察的各项规定,尽量规范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并将环境监察与企业环境管理台账有机结合起来。

  2.建立健全完善的环境稽查培训制度,以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同时进一步明确环境稽查工作的目的,有效的提高我市环境稽查水平。

  3. 加快理顺基层监察执法人员身份,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服务群众和社会管理能力,促进基层环境监察工作逐步向更加有序、高效和科学化方向发展,并将稽查工作形成制度,常态化。

  4. 进一步明确监察机构在建设项目监管工作中的职责定位,明确监管工作程序和要求,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现场监察工作。

  5. 建议国家和省厅根据目前环保工作现状,能否进一步理顺稽查和执法的机制,减少基层执法人员的工作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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