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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中介合同

2023-12-27 来源:步旅网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即购房人)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三人: (以下简称丙方,即售房人—)

  甲方因购买自用住房需要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经充分了解相关内容,特委托乙方协助办理有关手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三房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所购买房屋状况:

  房屋座落: 区 镇 路(街、巷、村) 号附 ;

  原产权人: ;成交价:人民币 元;面积: ;

  房屋所有权证号: ;国土使用权证号; (划拨/出让/优售)

  第二条 甲方申请贷款事项:

  贷款银行: ;

  贷款期限: 年至 年;贷款额度: 元至 元;

  以上事项以贷款银行审定为准。

  第三条 委托事项( )共 项:

  1、 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贷款银行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均视为乙方完成本事项;

  2、 甲方委托乙方代办所购房屋估价、保险、公证手续以及代办该房屋转移登记手续、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国土证过户。估价、保险、公证由贷款银行指定的具备资质的机构完成;

  3、 乙方为甲方和丙方提供房屋买卖担保、担保期限自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房款和丙方交付《房屋所有权证》、《国土使用权证》起至丙方收到售房款和甲方办妥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新的《国土使用权证》止。

  4、 其它事项: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 甲方应当符合贷款银行的贷款条件以及甲方与贷款银行特别约定条件,须按贷款银行和房地产登记机关的规定及时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包括售房人应提供的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及时;按规定应当本人到场的按约定时间准时到场;否则甲方自行承担其后果。

  2、 甲方及该房屋买受后之共有人同意以该房屋向贷款银行作抵押担保,并办理估价、保险、公证、房屋转移登记、国土证过户、抵押登记;甲方应按规定/与丙方约定(即 )支付办理估价、保险、公证、房屋转移登记、国土证过户、抵押登记等费用(以下简称相关费用),并于签定《借款合同》时交乙方代收,办结后按实结算(具体办理事项由甲方与贷款银行约定)。

  3、 甲方须在签定借款合同之日将自筹房款 元暂存于乙方在贷款银行开设的指定专用帐户。

  甲方无条件同意在贷款手续办妥后由贷款银行将该贷款全部划入乙方在贷款银行开设的专用帐户。

  甲方无条件同意在房屋着安逸登记手续办妥后授权乙方将其房款共计 元转付给丙方。

  4、 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服务费,同意乙方将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土使用权证》、《他项权证》转交贷款银行收执保管甲方在办理结算时签字认可。

  5、 甲方迟延交存房款、迟延交验证件资料导致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工作,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6、 房屋交接入住事宜由甲方与丙方自行约定办理。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向甲方和丙方详细介绍个人二手房按揭贷款有关内容。

  2、 乙方应在收妥相关证件资料及预存房款后及时在贷款银行、登记机关等规定时限内或约定时限内办理委托事项。

  3、 乙方应对所代各项费用专款专用,及时给付,不得挪用,并与付款方办理费用结算。

  4、 乙方在房屋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办妥以及贷款银行发放贷款后及时将前述房款转付丙方,将相关证件资料交付甲方,《房屋所有权证》和《国土使用权证》原件及保险单正本交贷款银行保管。因甲方或丙方原因迟延领取由甲方或丙方自行负责。

  5、 乙方确保在甲方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未办妥前不将房款转付丙方,确保在丙方所出售房屋被办理转移登记后按约定收到房款。乙方保留向责任方追偿的权利。

  第六条 丙方责任:

  1、同意甲方采用按揭方式支付房款,同意甲方将自筹房款暂存与乙方,待该房屋转移登记办妥以及银行发放贷款后由乙方将房款计 元一次性转付丙方。

  2、本合同签定时将该房屋的原《房屋所有权证》、《国土使用权证》及其它相关证件资料交乙方。

  3、丙方应按规定与甲方的约定(即 )承担登记费用并交乙方代收,丙方应履行房屋转移登记中应尽责任。

  4、因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丙方应赔偿甲方和乙方损失。

  5、 房屋交接入住事宜由甲方与丙方自行约定办理。

  第七条 二手房按揭贷款服务费金额及支付:

  按揭服务费金额:人民币 元;

  支付方式:由 方在签定借款合同时一次性支付乙方。

  当甲方在贷款银行作出同意提供按揭贷款意见后撤销借款申请的(包括因甲方原因使得贷款银行取消该决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上述金额的80%。

  甲方撤销借款申请(包括因甲方原因使得贷款银行取消同意提供按揭贷款的决定)或甲方与丙方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仍须支付已发生的其它费用。

  第八条 委托事项的撤销:

  甲方与丙方因故解除该宗《房地产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不符合交易规定,而撤销本合同之委托事项,须由甲方和丙方双方共同到乙方处理退件手续。其违约责任由甲方与丙方约定并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1、保险:A 全权委托乙方代办 B 甲方自行办理 (任选一项)

  2、相关费用:A 甲/丙方预交,乙方代收代缴,按实结算;B 甲丙方自己到场缴纳; C 乙方包干收取,包干缴纳,金额为 元。(任选一项)

  3、 方特别指定的房款收取人:

  第十条 特别说明:

  甲方与贷款银行的权利义务受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的约束;甲方与丙方的权利义务受甲方与丙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约束。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

  双方发生争议时,经协商不成时,采用方式解决。

  1、 申请重庆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 向所购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

  甲 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 方:

  注 册 号: 资质证书:

  负 责 人: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丙 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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