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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经销合同模板

2021-06-28 来源:步旅网

  合同签订地:山东省临沭县 合同编号:甲方:山东十环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烟台汽巴农作物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经销甲方复合肥、甲方授权乙方为代理商事宜,特签订年度区域销售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 授权代理规定

  1、授权期限: 20xx 年 03 月 21 日起至 20xx年 03 月 21 日止。

  2、授权区域范围: 福建全境 。

  3、授权品牌:农之恋 。

  4、最低销量: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⑴对乙方的经营有咨询、调查权,知道产品销售范围。

  ⑵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依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解除协议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⑴保证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产品。

  ⑵保证为乙方提供特定的经营区域和品牌。

  ⑶保证乙方在本合同约定区域内的品牌独家经销权。

  ⑷根据乙方的市场销售状况和市场需要,协助乙方进行产品知识培训并提供相关宣传资料,提供促销支持。

  ⑸在接到乙方货款的七个工作日之内,按照乙方提供的《发货申请单》将货物发出。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⑴在本合同规定的区域内享有自主经营权和独家经销权。

  ⑵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依法律规定和协议约定解除协议的权利。

  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区域保护,如销售业绩突出,乙方可申请甲方提供更优惠支持或申请扩大销售区域

  2、乙方义务:

  ⑴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向本合同经销区域以外的任何法人或自然人供货,

  一经查实将按照本合同十一项下之串货条款进行处理。

  ⑵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经销权转让给第三方。

  ⑶乙方须及时给甲方反馈经销区域内相关的产品信息:产品流向、客户资料、市场开发、市场建设等,以便甲方协助乙方完成任务。

  ⑷乙方须在每月 25 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上报下月的发货计划,以便甲方安排生产。

  ⑸乙方应维护甲方的合法权利,不得损害甲方的财产权益和商业信誉。

  ⑹乙方有维护、协调开发市场的义务。

  ⑺乙方严禁销售假冒产品、自觉维护甲方品牌形象,一经发现需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任务量的执行

  1、合同生效条件: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到甲方账户之日起。

  2、自合同签订并正式生效之日起,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乙方向甲方承诺全年任务量须完成。

  3、如果乙方未完成年度销量,甲方有权调整(撤销、终止)乙方

  经销权限和区域。

  五、市场保证金 为维护市场秩序,保证经销商的利益不受侵害,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市场保证金人民币 三万元整,保证金首批提货款同时到账本合同生效。协议销售期终止后,如无违反合同特别提及之条款,保证金如数退回。

  六、付款方式

  必须付款到公司提供的账户,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七、销售管理

  1、乙方应在发货前7天通知我公司备货,以保证货源充足。

  2、乙方需要供货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发货申请单》,详细注明所购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要求发货日期及到达地点,并由经销商亲笔签名或盖章,电传给甲方客户服务部,并按《发货申请单》标明的金额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号。

  3、甲方原则上在确认收到乙方货款后7个工作日内将货物按《发货申请单》要求发出,特殊情况需延迟发货应告知乙方。

  4、乙方在经销期间应严格执行甲方产品价格政策,对授权分销商的零售价进行监控、管理。甲乙双方不能随意调整供货价格,如遇国家或者地方物价部门进行政策性价

  格下调,则由甲乙双方协商调整本合同项下产品结算价格。

  5、由于各种原因本协议终(中)止时,乙方均不得低价(低于供货价)倾销,应将所有市场与甲方进行交接以便甲方继续维护市场并进行销售该产品。

  八、运输、运费和保险

  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的收货地址为《发货申请单》中所指定的地点。甲方根据《发货申请单》中所约定的时间,通过汽车、火车、轮船运输将货物运至指定要货所在地城市。

  2、货物抵达乙方收货所在地区的费用,包括运费、中转费用、运输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九、货物验收

  1、乙方提取货物时,请提货人认真查看、清点货物情况,如发现货物数量短缺、破损、外包装污染等情况,应在收货后7天内向甲方销售服务部提出,并提供货运公司证明和签字凭证,交由甲方销售服务部处理。

  2、如乙方提取货物后,在储存和销售过程中发现货物短缺、破损、被污染等情况,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在验收和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与甲方销售服务部联系,甲方将酌情考虑退、换货处理,邮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但需乙方提供有关报销凭证。

  十、退货、换货

  1、非产品质量原因,原则上不予退、换货。

  2、由于市场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库存,乙方必须在产品发出后三个月内向甲方提出,逾期不予办理,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窜货处理

  1、窜货是指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将经销产品流通到经销区域以外或从非约定途径进公司同类货物的情形。

  2、被窜货地区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被窜货的各项凭证材料(包括货物实样、批号、编码、数量、购货发票等)和书面说明报告。甲方在核实的过程中,乙方有义务予以协助和配合。

  3、窜货现象经确认后,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对窜货行为进行处理。

  恶意窜货:以扰乱被调拨方市场,扰乱价格,扰乱招标工作,恶意取得调拨利润为目的的主观行为;

  4、处理方法:如乙方窜货至非授权区域,甲方按照发现一次予以警告,乙方在当天必须拉回所有窜货产品;发现第二次窜货,甲方按照窜货数量乘以500元/吨予以罚款;发现第三次窜货,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代理资格、全年相关政策,所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上述罚款乙方自愿被扣除其在甲方的预付货款、预付货款不足以弥补罚款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甲方。

  十二、双方责任

  1、甲方对乙方的经营状况有咨询权和知情权。

  2、甲方将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保证产品质量并且做好售前、售后服务工作。

  3、乙方在销售推广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

  4、乙方在销售活动中与第三方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5、双方应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确保甲乙双方市场有受损害,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产品流向,乙方不得进行短期的销售行为,不得危害甲方利益,更不得发生任何损害甲方形象的行为。

  6、甲、乙双方需提供经营所需的有关产品及企业的相关文件、资料。

  7、如乙方代理区域有其他个人或公司联络甲方,甲方不直接报价,必须转由乙方接洽。

  十三、违约责任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均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四、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对对方所提供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认可,本合同当事人不能将对方所提供的市场开发、价格动向及销售政策等信息以任何形式泄漏给甲乙双方以外的第三人。

  十五、不可抗力

  1、 由于洪水、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引起的客观情况,致使一方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该方可以免除承担违约的责任。但是,该方必须在不可抗力出现时及时通知对方,并在15天内向对方出具有关主管机关的不可抗力证明和请求,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的申请书,对方在收到该证明后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十六、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附件

  本合同所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补充与变更

  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遇见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需修改本合同有关条款之时,应经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予以变更。

  十九、续签合同

  乙方完成年销售任务,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签权,否则甲方有选择其他经销商的权利。

  二十、合同解释权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对合同条款产生歧议,甲方享有最终解释权。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均为正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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