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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产品买卖通用合同

2023-11-07 来源:步旅网

  合同编号: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需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

  序号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价(万元)重量(吨)合计总价(万元)

  单位数量

  合计总价总价大写(¥小写)(含税价)总重合计

  本合同价款含安装调试费、人员培训费 。

  第二条 设备的技术参数:详见《____________技术协议》

  第三条 质量标准: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双方签订的《 技术协议》约定为准。

  (2)按国家标准执行;

  (3)按部颁标准执行;

  (4)成套设备及附件的质量、技术标准:

  (5)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待设备安装运转后验收,验收标准为: 。

  (6)由甲乙双方商定质量、技术要求执行,商定内容为:

  第四条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包装按以下 项执行。

  (1)包装按标准为____________

  (2)双方商定的包装方式、标准为: 。

  3、包装物提供与回收按以下第 项执行。

  (1)供方提供包装物,包装物不回收、不计价。

  (2)供方提供包装物。在货到日内,供方自行将包装物回收清理出交货地,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供方自负;如供方不在约定的期限内及时回收,包装物无偿归需方所有。

  (3)需方提供包装物,供方负责包装,包装物由需方自行回收。

  第五条、运输方、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按下列第 项执行。货物由供方负责运输至需方指定地点,采用运输,运费由供方承担,供方必须按约定时间发运货物,如因运费未付导致货物不能卸货和验收的,每逾期卸货一日,供方向需方承担总货款%的违约金,违约金付至实际交货之日。

  第六条到货地点:供方负责送货到 内指定地点。

  第七条 货物交付

  1、交货日期:自供方收到预付款之日起___天开始交货,并于__年__月__日前交清全部货物。

  2、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全新设备(含配件、零部件、随机工具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

  3、供方随设备提供设备总图、部件图、易损部件图、设备清单、基础图、说明书、合格证等必要材料各两份。

  4、交货时,供方应同时将所供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需方。

  第八条 所有权转移及风险负担

  货物在需方厂内卸车后,视为货物已经交付,所有权转移至需方。交付之前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责任由供方承担。

  第九条 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之日起__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必须免费予以更换或维修,经更换或维修后的货物的质保期自供方更换或维修符合使用条件之日起重新计算。货物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问题时,供方必须在接到需方传真或手机短信等其他方式通知后__小时内给予答复,供方必须在接到通知起___小时内到达现场,如供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到达现场,每迟延到达一天,供方按合同总价款的__%向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调试:

  1、本合同总价款的 %为安装调试保证金。

  2、安装调试期按以下第____项执行。

  (1)供方在货到 日起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安装调试期为 天。

  (2)需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确定的时间开始安装调试,安装调试期为 天。

  3、供方必须在安装调试期内安装调试完毕,并向需方出具书面投运报告,经需方最终验收合格后签章确认供方提供的投运报告后,视为供方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义务。

  4、安装调试费用由供方承担。

  第十一条 结算付款方式: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预付款;需方收到供方发货通知及发货清单后,再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安装调试保证金;供方安装调试完毕向需方出具书面投运报告后支付总货款的 %,经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总货款的%,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待质保期满后支付供方(质保金不计息)。需方按本条约定付款前,供方先提前三日出具增值税发票,需方见票付款,如供方不按约定提供增值税发票,需方有权拒付款项。

  第十二条 供方在发货前应书面通知需方,以备需方安排收货等工作。

  第十三条 验收条款

  1、货到 日内,需方进行初验,验收合格给供方出具初验结论;如初验发现问题,需方在 日内通知供方,供方收到通知后日内到场进行处理,供方不到场或到场后三日内不能解决问题,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无条件换货或退货,因此产生的损失、费用全部由供方自负。

  2、标的物实际投入运行之日起30日内供方配合需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合格需方在供方提供的书面投运报告上签章,注明通过验收。如验收不合格,需方至迟在最终验收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通知供方,通知到达供方之日起24小时内,供方必须组织人员及时到场,在三日内查找出问题、修理、重新安装至验收合格,并向需方出具书面处理经过、措施及结论。如在此期间还不能验收合格,需方有权选择要求供方重做、更换、退货,同时供方向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3、验收产生争议,由需方所在地_____部门进行检验并出具结论,该检验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因发生不可抗力,经双方协议可解除合同;

  2、如供方延迟供货超过5日、验收不合格、出现质量问题或其他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况,需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供方指定的电子邮件或传真信息终端或通过其他方式到达供方时合同解除。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供方每迟延一天交货,按合同总价款的1%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2、供方不按合同约定期间安装调试,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万元,逾期超过10日应退还需方支付的安装调试保证金,并继续承担安装调试义务。

  3、出现可以修复的质量问题时,供方负责修理、更换,赔偿需方损失并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出现不可修复的质量问题或不能通过最终验收,供方赔偿需方损失,损失计算期间自合同约定的最终验收期满至实际通过验收或替代标的物实际投入运行之日,损失每日万元,同时供方向需方双倍退还安装调试保证金。本项约定违约责任在合同解除情况下同时适用。

  4、如因供方违约,需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采取措施以降低损失。

  5、需方逾期付款,按《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需方/供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供方负责对需方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直至需方操作人员具备操作技能,培训费用供方自负。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按实际过磅重量结算,正负不超过1.5%,超出吨位不予补偿,不足部分则乘单价扣除。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时生效只有单位印章而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负责人签字的合同不生效。(传真件的效力)。

  第二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

  需方:____(公章)    供方: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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