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我村林业生态的平衡,维护宝贵的绿色财富,更好地保护好全村人民赖以生存的环境,有效地促进我村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协调发展,使实践科学发展观具体体现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上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的相关规定,为培育新的森林生态资源。一年来,在县林业局、县防火办、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乡林业站的帮助指导下,在村委会的关心支持和有效监督下,通过护林员和全村广大村民的共同努力,辖区内生态得到了有效的保护,环境有了较大改善,人与自然得以协调发展,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本森林防火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本森林防火主要工作。
(一)、建立相关机构,完善各项制度。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及《乡护林防火应急处置预案》的相关规定,按照县、乡及林业局、站的相关要求,又结合我村实际,村委会召开村两委会议,于20xx年12月9日成立20xx年阿姑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以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杨荣红为组长,杨本平和村林业主任罗平兴为副组长,普国文、李玉春等六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罗平兴任办公室主任。并且成立阿姑森林火灾应急义务扑火队,分为两个应急分队,分别以村党总支书记主任杨荣红和办公室主任罗平兴带队。同时建立和完善了阿姑村封山育林管理办法及巡山护林员管理考核办法,森林防火具体实施方案,村规民约等防火制度和实行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制(关于森林防火工作责任:村与组、组与农户及五类人员的责任书)。使护林员在工作中有法可依,有章可行,为我村今后的森林管护及森林防火、封山育林工作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国家出台《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是利国利民、造福子孙后代的伟大工程,该工程自2005年实施以来,村林管会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同时,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20xx年12月初,我村共发放护林防火户长通知书740份,并在村组路口用油漆等涂写护林防火毁林开荒的警示标语。使群众真正认识到国家实施森林防火的目的及意义。
(三) 、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及业务技能,通过学习使护林员队伍自身素质、业务水平和技能有了一定提高。通过学习使护林员增强了改善生态的理念,端正和改进了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思路,各自的职能得到了充分发挥。工作中采取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情节严重的处罚金,没收违法工具,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通过多方面的思想教育和行之有效的措施,滥砍滥伐、乱开滥挖等现象得以有效控制,林木生态得到了有效保护,人与自然得以协调发展。
(四) 明确职责,认真履职。
我村现已纳入国家重点公益林管护的面积为18738.5亩,水源山554.7亩。根据浦贝乡森林防火工作责任书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对6名专职巡山护林员进行了具体分工,即由村林业员任组长,采取有分有合,分片负责,相互监督的方法开展工作。工作中,村林管会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巡山护林人员是否到位,是否坚持巡山,是否有乱砍滥伐、乱开滥挖现象发生,检查工作笔记是否健全,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隐患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做到相互支持,相互沟通,密切配合,上下协调、共同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村虽然做了以上几方面的工作,一年来,在县林业局、县防火办、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乡林业站的帮助指导下,在村委会的关心支持和有效监督下,通过护林员和全村广大村民的共同努力,辖区内生态得到了有效的保护,环境有了较大改善,人与自然得以协调发展,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不足的方面和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深入学习方面有待加强。一年来,我村虽然注重了政治和业务学习,但总感到在学习的深入性和系统性上还有很大不足,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轻视理论学习和与业务有关的学习,致使理论素养跟不上的现象。
(二)、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在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上不够到位,村民的护林防火意识还是不够强,使森林火灾隐患和乱砍滥伐现象时有发生。
(三)查处力度上有待增强。同于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不够强硬,导致少数人屡教不改,违法违规砍伐开荒的现象仍还存在。
三、在今后2012的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
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后,认真反思了我村森林防火工作中的不足,决心边深入加强学习边整顿工作作风,见违严查。在2012年的工作中,认真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对巡山护林员的政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更进一步提高队伍自身的政治和思想文化素养,以适应新时期工作的要求,促进我村护林防火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对广大村民的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在各村组的路口、人员集中的地方增加森林防火警示标语,加强对进山人员的登记管理的排查力度。
(三)严格按“见烟就查,见火就罚”的原则来开展工作。严格控制在我辖区内森林火灾、毁林开荒、乱砍滥伐等不利于森林法的行为发生。特别是12月份以来进入森林防火期,更应高度重视,及早做好安排部署,防患于未然,确保我村森林防火工作到位,安全度过火险期。
(四)对违法违规、乱砍滥伐和开荒的决不留情,进行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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