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方位于城关镇——一套住房,约 m2,乙方因承包百货大楼一二层开设太平洋服饰超市,特向甲方提出租用该套住房,现就有关租房事项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1、由于住房几年无人居住,部分设施及装修已遭破坏,所以,乙方必须自行装修改造。甲方免收一年房租费。
2、租用期限4年,即:从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收费年限从年 月 日起。只交三年的。
3、租金,每年一仟元,共计叁仟元整。签定合同时一次性交清。
4、租用期间,乙方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和水电设施,如有损坏,乙方必须自觉修复或更新。租用期满后,乙方所装修和增设的门窗等,一律归甲方所有,如乙方仍需继续租用,可以续交租金每年 元,或再行协商。
5、乙方在租用期的水电费由乙方自主到供水、供电部门交费,用电卡和水表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或更新。
6、在租用期限内,甲方不得随意收回该住房。如有违约,甲方应赔偿乙方首次装修费——元,并退回未居住期的租房费。乙方如有违约,提前退房,甲方有权不退所有已交的房租费和收授不能搬走的装修设施。(主铁防盗门、铝合金推拉窗、防盗网)
7、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证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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