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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转材料租赁协议

2023-06-27 来源:步旅网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单位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租用建筑周转材料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物名称、数量、租金单价(如不够用可另附表格)

  效依据。其上下车费及运费由承租方负责。若由出租方代装代运,其费用由承租方负担。以上周转材料的质量数量验收地为交货地。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到归还完物资为止。

  本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向出租方交纳租赁保证金元。

  第四条 租金的交纳期限及结算方式

  租金计算从承租方提货之日起至归还验收完为止。每月结算一次。出租方按月提出租金结算单,承租方每月 日前领取上月租金结算单并在每月 日前付清上月租金。

  如承租方对结算的租金数额有异议,经双方核对后,于下月结算租金调整,当月租金不得拒付。如逾期五日(含五日)未付清租金,出租方按未付租金总额每天收取 1‰的违约金。在出租财产未全部还完并付清全部租金之前,承租方不得以租赁保证金抵租金。租赁保证金于租赁财产还清且租金付清后无息退还承租方。

  付款方式可采取通过银行汇款、支票转帐或现金支付方式。

  第五务 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和丢赔(见附表)

  租赁期间周转材料的维修与保养,由承租方负责。归还时周转材料若需维修与保养,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维修保养费,如造成难以修复的损坏或丢失,由承租方按损坏丢失财产的` 赔偿(损坏丢失财产 的租金计算到支付赔偿款之日止第六条指定领返料经办人

  1、承租方指定专人 为领退料经办人。若指定人员不能到场或更换)办理。

  2、出租方应按GJ130-200标准提供合格的产品。承租方应按GJ130-200标准检查搭设使用周转材料。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违约责任

  l、未按时按量提供承租方所需租赁物,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总额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其它违约行为:

  二、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和其它相关费用,应向出租方偿付欠费金额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如有将租赁物变卖、抵押等行为,出租方除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全部租赁财产,还有权要求承租方按变卖、抵押租赁财产价值100%承担违约的责任。

  3、其它违约行为: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失败时,诉讼至合同履行地法院。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份,出租方持 份,承租方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另行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日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承租方(甲方签章):出租方(乙方签章):

  年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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