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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团队建设方案

2020-11-08 来源:步旅网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组织系统深入开展“创建先进组织部门、争当优秀组织工作者”(以下简称“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为在我市组织系统迅速掀起“创先争优”新高潮,认真落实组织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强力推进全市组织工作上新台阶,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铸一流精神、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为目标,通过考核评比,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激励先进,鞭策后进,锤炼素质,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在全市组织系统形成创先争优、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实现我市组织工作“后发赶超”,努力跻身全省组织工作先进行列。

  二、评比条件

  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指导思想明确。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开拓创新,积极探索组织工作服务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办法和新途径,不断开创和谐组织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业绩突出。

  1.认真做好地方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抓紧研究和尽快建立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新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方式。以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为重点,抓好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党员干部的理论武装工作。

  2.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遵循党的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认真执行近年来出台的“一法、一纲要、三条例、十一个法规性文件”,积极探索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的实施办法。

  认真实施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试行办法,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有效防止和坚决抵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3.干部培养选拔和宏观管理工作扎实有效,认真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理顺管理职能,规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领导干部职数。干部监督工作,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得到明显加强。

  近三年来没有发生选人用人上的失误。认真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干部信息工作不断改进,干部任免及档案工作进一步规范。

  4.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党的建设的新途径和新办法。农村党建“三级联创”活动深入开展,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如数如质如期完成,扎实推进“双培双建双强”工作和“一支书”工作,“两新”组织和社区党的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党组织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5.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下发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建立健全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党员道德建设,在积极探索党员教育和管理方面取得新成绩、新经验。

  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督促、指导和监督。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力度。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扩大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加强站点建设、使用和维护,进行有效的教学组织与管理,保障站点正常运转,学用效果明显。

  7.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决贯彻人才强市战略和党管人才原则,继续抓好市委、市政府制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等六个政策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加强人才体系建设,盘活用好现有人才,促进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积极拓宽人才工作领域,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努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三)自身建设过硬。

  1.领导班子团结战斗。坚持和完善了部务会、办公会、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形成团结协调、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2.努力提高组工干部素质。按照“党性最强、作风最正、工作出色”的要求,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使组工干部在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等方面起到表率作用。加大了组工干部的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力度,组工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3.内部管理规范。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和落实了组织工作各项制度,思想作风建设和机关内部管理明显加强,组织部门信息化取得成效,实现组织工作和内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4.作风深入。牢固树立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和服务于广大党员、干部、知识分子和群众。对中央、省委、市委及同级党委的重大部署和组织工作各项任务的贯彻执行,责任明确,措施得力,落实到位。

  5.工作指导得力。注意加强对下级单位和部门组织工作的经常性指导,组工业务培训工作、督查工作、信息工作等成效明显。

  优秀组织工作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党性坚强。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想信念坚定,忠于党和人民事业。政治立场坚定,自觉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品德高尚。模范遵守组织人事干部的职业道德,带头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践行共产主义道德规范,始终保持高尚的品格情操。

  (三)作风优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履行职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工作严谨细致,精益求精。为人正直,办事公道,平等待人,服务意识强。

  (四)工作出色。热爱组织工作,业务能力强,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开拓进取,作风务实,所负责的工作成绩显著,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五)清正廉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从严要求自己,从严管理家属子女,没有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三、考评方法

  年底对我市近三年组织工作和加强自身建设的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共评选表彰组织工作先进单位10个,优秀组织工作者30名。其中向省委组织部推荐全省组织工作先进单位1个,优秀组织工作者4名。

  组织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范围为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评2个);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含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驻娄企事业单位)(评3个);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和驻娄双管单位人事(政工、干部)科(评5个)。

  优秀组织工作者在上述单位和市委组织部机关的干部中评选,县市区的评选延伸到乡镇党委组织工作者。市委组织部机关开展“创和谐团队,争先进科室”考核评比活动(方案另拟)。

  考核评选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上下结合、分层分类考核、综合评比的方法进行。组织工作先进单位、优秀组织工作者的初评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办公室牵头,市委组织部其他科室协助。

  对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发区党群工作部的考评,根据《县市区组织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进行,综合近三年来工作情况,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2个县市区组织工作先进单位。

  市直单位、各人民团体、各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组织工作者的评选与推荐,由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商有关业务科室拟定初步名单(双管单位的评先评优还应征求主管部门意见),提请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

  20xx年度全市组织工作会议将对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组织工作者进行表彰和讲评。优秀组织工作者嘉奖一次,其中特别优秀的(考核推荐10名左右)记三等功一次(记功名额不占各地各单位计划数)。

  被评为组织工作先进单位的县市区委组织部部长、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党委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市直单位人事(政工、干部)科科长同时表彰为优秀组织工作者。

  四、组织领导

  (一)“创先争优”考核评比表彰工作在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的领导下进行,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组织部部长李江南任组长,市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和县市区委组织部部长为成员,具体事务由市委组织部办公室牵头负责。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评选和推荐工作。推荐的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组织工作者经同级党委(党组)同意,报市委组织部部务会审批。

  (二)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将于20xx年内对全市组织部门“创先争优”活动和加强自身建设的情况进行督查。

  (三)市委组织部办公室牵头对重点对象进行考核,视情况选择优秀典型报部务会审批后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在全市组织系统大力弘扬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风气。特别优秀的还将报请上级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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