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
女方:
男方与女方自由恋爱,相识7年,并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民政局登记结婚。因双方夫妻性格不和,致使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且已无任何和好可能,现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均自愿离婚;
二、双方无女子、房屋、共同财产及任何债务;
三、离婚后,双方生活互不相干,不得干涉对方今后的生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立即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
女方:
20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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