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以下条款:
一、租赁内容:
1、设备名称:
2、数量:
3、租赁期限:
4、作业地点及内容:
5、进场时间:
6、赁台班单价:
7、进出场费用:
8、结算方式:每月25日~30日办理结算一次,次月5日之前根据项目部实际资金状况支付费用。
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根据交通部、公安部及有关部门对机动车辆使用管理法规、使用好车辆。
2、甲方不得强迫乙方人员违章使用车辆作业。
3、车辆到达作业场地后,甲方应提供安全生产条件,以利车辆正常作业和运行;甲方负责机械的安全生产和调度工作,若应甲方违章指挥或调度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乙方自行提供驾驶员在工地的吃住费用,甲方不承担。甲方提供吊车的停车场地。
三、出租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提供证照齐全的完好车辆供甲方使用。
2、派出车辆的驾驶人员和操作手应持证上岗,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安全管理。
3、乙方驾驶员和操作手如不服从甲方管理和正确指挥,影响工作,甲方应立即与乙方代表联系并协商处理,如乙方原因导致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法律效力,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乙方不按合同执行,违约方应承担另一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互守信用,共同遵守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向当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当地法院诉讼。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