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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管理制度

2024-02-26 来源:步旅网

  分级护理是医生根据病情以医嘱形式下达的护理等级。级别为:特级护理、一、二、三级护理。要在床头卡设护理标记,一级为红色,二级为蓝色,三级为黄色标记。

  特级护理

  1、病情依据,合格率到达85%.

  (1)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的病人。

  (2)各种复杂和新开展的大手术的病人。

  (3)各种严重外伤和大面积烧伤的病人。

  2、护理要求:

  (1)病人安置在抢救室或重病室,设专人护理或职责护士,做好心理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和生命体征,根据病情需要定时测T、P、R、BP.(2)对病人做到七明白(床号、姓名、诊断、治疗、病情、护理、饮食)认真做好各项基础护理工作,严防并发症,确保安全。

  (3)设特殊护理记录单,准确记录液体出入量,注意持续水、电解质平衡(根据病情)。

  (4)备齐抢救药品、器械,定量、定位放置,持续性能完好。抢救室整洁、安静、工作有序随时配合医生抢救。

  (5)做好抢救室清洁消毒工作,防感染。

  (6)准确执行医嘱,认真完成各项抢救措施,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7)制定护理计划,并根据病人病情变化,提出护理问题和措施,做出效果评价。

  一级护理

  1、病情依据,合格率到达85%

  (1)病重、病危、心、肝、肾功能极度衰竭,需严格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各种大手术、内出血、高烧、昏迷、休克或外伤。

  (3)瘫痪、惊厥、子痫、晚期癌症的病人以及早产儿。

  2、护理要求:

  (1)严格卧床休息,做到七明白,解决生活上各种需要。

  (2)注意思想、情绪上的变化,做好周密细致的心理护理。

  严密观察病情,每15-30分钟巡视病人一次,定时测量T、P、R、BP,观察用药后反应及效果并记录。

  (3)二十四小时内制定护理计划,做好各种记录。

  (4)做好室内清洁消毒工作,持续室内空气新鲜,整洁卫生、防止交叉感染。

  (5)加强营养,鼓励病人进食,加强基础护理(口腔、褥疮等),无护理并发症等发生。

  二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大手术后病情稳定、骨牵引、卧石膏床等生活不能自理者。

  (2)年老体弱或慢性病,不宜过多活动者。

  (3)一般手术后,轻型先兆子痫。

  2、护理要求:

  (1)卧床休息,根据病人状况,可床上坐起活动。

  (2)每1-2小时巡视病人一次,观察病情、特殊治疗和用药后反应及效果。

  (3)做好基础护理,防止并发症。

  (4)给予生活上的必要照顾,做到送水、送饭、送药、送便器到床边。

  (5)注意营养调节,保证足够的热量,有利于疾病的恢复。

  三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轻症、一般慢性病、手术前检查准备阶段、正常孕妇。

  (2)各种疾病恢复期,能够下床活动,生活能够自理。

  2、护理要求:

  (1)每日测量T、P、R、BP二次,掌握病情和思想状况。

  (2)督促遵守院规,保证休息,注意病人饮食,每日巡视两次。

  (3)进行卫生宣传教育,产妇可进行妇幼卫生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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