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称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当事人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出租的厂房位于杭州工业园区一号厂房,一至二层及办公用房。
第二条租赁期限共xx年。租赁从x年9月1日至x年8月30日止。
第三条一号厂房一至二层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租金为_______元人民币每年。办公用房共计平方米,年租金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租金合计为元人民币每年。
第四条租金全年共计元人民币,平均每月为_________元。
第五条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先支付后使用,第一次租金支付方式: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付一季度租金。
第六条其余需租赁的厂房面积按实际使用结算。
第七条乙方用电容量应控制在每平方米_______以内,用水量应控制在吨/月。
以此范围内,乙方按__________元/千瓦/小时按月向甲方缴纳电费,水电费乙方应在每月30日前向甲方缴纳。
在此范围以外,乙方承担因超出范围用水、电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则超出部分水电费及罚款乙方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缴纳。
乙方使用的电费按国家电价规定每月按实支付给甲方。
第八条相关费用的承担情况
1、乙方每月承担保安费1000元(人民币)。
2、乙方使用的自来水费按实结算,每月支付甲方 。
3、甲方厂区内的环境卫生、绿化养护等公共事业费乙方每月应承担400元。
4、乙方在合同期内员工可在甲方食堂用餐,伙食费按甲方食堂标准收取,每月结算一次。
5、为了加强厂房的管理,由物业管理部门按各企业的厂房面积收取租金、水电费、门卫分摊费等。
第九条甲方负责园区内的环境卫生、门卫、保卫及水、电户外设施保养,维修等事务。厂房电梯(货梯)三至四楼使用时应保证乙方租赁的厂房电梯的正常运转。
第十条乙方在厂房内安装设备或堆放货物,不得超过楼面设计负载500kg/m。乙方对房屋的使用和装修必须符合消防、环保、治安、防疫等方面的要求,按规定配置设施。
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和结构。乙方对房屋的使用和装修在消防、安全、防疫、环保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或国家对此有特别规定的,乙方应事先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批准,对原厂房进行改造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乙方的财产应参加保险,并做好防盗、保安、防火防灾工作,对乙方因被盗、抢以及火灾等事故或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无涉。
第十二条乙方全权承担所属员工出现的违法违规和其它纠纷责任,当乙方的设备、人员在园区发生损失和事故时,由乙方全权承担处理及损失责任,一律与甲方无涉。
第十三条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甲方维修房屋及其辅助设施,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
第十四条乙方如需要对房屋进行改造或增扩设备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后,方可进行。
第十五条租赁期内,甲方如需要转让或抵押该房屋,当产权发生变更时,甲方(或新业主)仍要继续执行原合同,具体手续由甲方负责。
第十六条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或当地政府因建设或开发需要,厂房拆迁时,乙方无条件终止本协议,预收部分租金全额退还,其余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七条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收回该房屋,没收乙方租赁保证金并采取水、电停等强制性办法。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4、未经甲方同意,拖欠租金累计壹个月以上且不缴纳滞纳金的,拖欠水电费壹个月以上的。
第十八条甲方应按合同签订的出租日期将出租的房屋交乙方使用。如甲方逾期不交房屋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租金双倍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乙方逾期交付租金及物业管理费,除如数补交外,按日支付逾期租金款项的万分之四的滞纳金,逾期交付水电费等其他费用的,按逾期交纳款项的千分之一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条租赁期间,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甲方应按即时月租的租金向乙方支付十二个月的违约金。相反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即时月租金向甲方支付十二个月的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如需继续租用的,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续租,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用权。
第二十二条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归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不归还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双倍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租赁期满或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协议,乙方租赁范围内的室内外装璜除企业之间的隔断外均可自行拆除,但厂房内需清理干净,便于下一个企业入驻。
第二十四条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结束后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有关内容。
第二十五条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结束后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得的另一方面任何商业秘密。
第二十六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见附件)。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两份中文;两份英文),甲、乙双方执中、英文合同各一份。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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