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生态文明建设调研报告范文

2020-07-11 来源:步旅网

  x市城市绿化建设与管理工作最近几年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提高了城市绿化水平,改善了居民的居住环境;增加了厂区内的绿地面积;加大了城市周围尾矿的复垦力度,改善了城市整体环境,提升了城市的整体形象。但与周边的沈阳、大连等城市相比,我们还有很大差距,因此在今后的城市建设中,要加大城市绿化工作力度。

  一、城市绿化建设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20xx年统计,城市绿地面积126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0,人均绿地9.4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462公顷,人均不足4平方米。

  1、城市绿地总量不足。特别是公共绿地总量严重不足,国家规定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平方米,而我市人均不足4平方米。

  2、绿地分布不合理。城市绿地大部分集中在东山风景区和五大公园(二一九公园、烈士山公园、人民公园、孟泰公园、永乐公园)。市区内成片公共绿地、道路绿地、街头绿地和小区游园绿地占很小的比例。城市五条主要林带(建国路林带、新华林带、南环林带、护路林带、环钢路林带)没有完全恢复,旧堡公园、西部公园、沙河公园、眼镜湖公园和科普公园等规划的绿地还没有建设。主城区部分老区改造腾出的绿地也未建设。

  3、现有绿地被不断蚕食破坏。由于道路拓宽改造,道路绿化带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玉佛山风景区、烈士山公园、永乐公园、立山公园等近几年因不同原因被不断蚕食、占用。

  4、城市绿化管理工作存在诸多问题。如市区两级绿化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事权分配不尽合理,致使绿化建设资金投入不少,但工作效率低下,财政负担增加。对机关企事业单位拥有绿地的养护管理疏于监督。对绿化建设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没有依据国务院和省、市绿化管理条例及办法履行审查和验收的职责。

  5、绿化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现象仍普遍存在。对有法不依、违法不究、肆意侵占绿地的行为,有关执法部门打击不力。

  二、对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建议

  1、加大政府对城市绿化的资金投入和管理力度,按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绿地总量和分布的要求,做好城市绿化建设工程的具体落实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市区两级绿化管理部门要合理设置机构,明确事权分配,节约开支。应因事设人,不能因为就业需要而增加财政支出。

  2、城市绿化建设是一项投入较大的公益事业,单靠城市政府自身的力量,不仅财政难以负担,而且建设速度较慢。因此,要树立经营理念,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多元化、全社会参与的投融资新机制。主要是义务绿化、单位共建和市场运作。

  3、玉佛山风景区等应科学划定风景区的绿地界线,设置界桩,完善相关法律,用科学和法律武器来确保城市绿地不被侵占。区内要严格控制基本建设项目。政府应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来加快城市林带的恢复工作,对侵占林带的违章建筑和一些工商企业,政府应出台相应政策,坚决搬迁,确保城市林带尽快恢复建设。

  4、对城市规划的公共绿地、街头绿地、老区改造腾出的绿地和小区游园要加快建设。沙河沿岸改造与沙河带状公园建设必须同步实施,保证公园用地不被侵占。在老区改造过程中,绿化建设工程应同步进行,否则工程竣工后不予验收。

  5、城市总体规划应与详细的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相衔接。道路拓宽改造和新建道路所设计的道路断面要经过规划部门和绿化主管部门的审查,道路建设和绿化带、林带建设要同步实施,以确保道路绿化用地不被侵占。另外,人行道在留足行走区间外,建议铺装镂空的道板砖,以改善土地呼吸功能,吸收地表水,减少热辐射。

  6、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民绿化意识,严肃法纪,杜绝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现象。城市绿化管理部门要与有关执法部门一道加大管理力度,依法坚决打击侵占城市绿地的违法行为。小区绿化改造应将方案向居民公开,涉及全市重大的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要向市民公开,倾听各方意见,使我市的城市绿化管理更加人性化。

  7、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贯彻国务院、省、市绿化管理条例及办法,对绿化建设工程的设计及施工,严格履行审查和验收职责,杜绝侵占城市绿地现象的发生。要重视城市绿化、美化工作的日常管理,采取科学管理措施,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监督管理,创建绿色生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