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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大门制作合同

2022-10-09 来源:步旅网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向乙方购买内衬不锈钢镀锌钢管及卡箍配件等材料,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采购范围及合同价款:

  1、内衬不锈钢镀锌钢管报价表

  2、配件报价表:外层管件为济南”迈克”牌

  3、合同报价表中的材料、配件等单价为固定单价,一直沿用至整个工程竣工完成。合同报价表中的管材数量为暂定量,结算时按最终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合同价中应包括材料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市场价格风险、供货期影响等一切费用,必须保证一次通过竣工验收。

  4、材料检验试验费已含在材料单价中,不另外计算,包含必要的第三方检测费用,检测内容及项目执行国家或地方相关检测规范。

  第二条制造和质量标准:

  1、制造和质量标准:执行《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执行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192-20xx》及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及本工程要求的技术条件。

  2、乙方保证所供材料、配件是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优质产品,并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技术要求、系统功能的要求及国家和部(行业)有关标准进行制造和检验。

  第三条交货与验收:

  1、应于合同签订10天内实现供货。分批送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通知以传真形式发出后10天内交货)。乙方应满足招标方临时补货或其他合理的特殊状况下的供货以保证不因此造成工程施工停工和待料。

  2、交货地点为芜湖市侨鸿滨江世纪广场工地,卸车由甲方指定的施工单位负责,若卸在非甲方指定地点,则不予计量且视乙方违约并追究其责任。

  3、材料进场后,乙方应在验货前通知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验收,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质保书、材料检测报告、质量标准复印件等供甲方及监理备案。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才能用于本工程,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对乙供材料配件的认可并不免除乙方对所采购材料配件的质量责任。

  第四条货款支付:

  1、分批量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每月上旬结算上月供应货物账款(零星补货应纳入分批量结账,不对此单独结算,),双方按实际签收数量进行结算(须加盖甲方指定施工方项目管理部印章及施工方指定负责人、芜湖侨鸿滨江世纪发展有限公司工程部印章及甲方指定负责人共同签章方为有效)。

  2、结算完成后15日内支付分批量货款的95%,保留货物总价5%为质保金。

  3、本工程质保期为2年(以质监站竣工验收备案完成起算),自规定质保期开始(见第3.3款定义),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经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签字确认后无息付清余款。

  4、质保金每次付款时须经甲方以及甲方授权的物业公司联合签字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双方无异议后,则无息付清该阶段的余款。

  5、乙方每次收取付款时,均需提供相应当地税务部门认可的正式发票。

  6、合同签约时乙方缴纳人民币捌万元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该款在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完成后一月内无息退还。

  第五条保修:

  1、乙方保证不会因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以及设计不完善而导致材料配件达不到技术规格要求。

  2、如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未到现场维修,甲方将另行安排人员维修,由此发生的费用,不需乙方确认,直接在质保金中扣除。乙方还需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天内送货到现场指定位置,逾期交货(不可抗拒原因除外),乙方应向甲方按该批次货款的`1%/天支付违约金,并且承担因延误交货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2、如乙方超过交货期20天不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赔偿因此而造成甲方的损失。

  3、其他违约责任的约定:协商解决。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工程合同签订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合同订立地点:南京市金鹰国际商城H层

  第八条以下内容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含其他形式的书面文件)、澄清及回复文件

  2、合同附件1:内衬不锈钢管及配件等材料报价清单(共页)

  第九条、其他:

  双方约定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乙方:____

  住所:____住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代表人:____

  委托代表人:____委托代表人:____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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