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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21-12-15 来源:步旅网

  为做好20xx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切实加强财政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关于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规定和《荣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荣财发〔20xx〕276号)文件要求,我院组成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P2实验室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内容摘要

  该项目建设内容为荣县人民医院P2实验室(暨荣县人民医院PCR实验室)装修改造,购装PCR实验仪器、配套设备和办公家电等,以生物安全P2+实验室标准及自贡市卫健委新冠PCR实验室建设相关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实施时,由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需要,为确保该项目尽快投入使用,项目单位因地制宜,对荣县人民医院检验科工作场地进行改造,该项目按应急物资采购程序实施紧急采购,于20xx年6月18日与成都西科瑞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于20xx年7月20日竣工。20xx年7月30日自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许可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确诊工作,荣县人民医院P2实验室投入使用。

  荣县财政局以荣财〔20xx〕174号文件下达专项资金(抗疫特别国债)47万元,县人民医院按照采购合同支付,于20xx年11月13日支付项目资金42.3万元,待质保期满后支付余款4.7万元,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依据等均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二、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根据《荣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荣财发〔20xx〕276号)文件要求,我院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xx年11月6日对P2实验室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

  通过查阅该项目资金拨付文件、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对照项目考核要求,其项目资金按进度到位,没有截留、挤占和挪用的现象,认为该专项项目资金使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自评得分92分(详见附件1)。

  对比项目申报预算和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到现场评价,发放问卷20份,收回20份,整体满意度为100%(详见附件2)。

  三、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评价工作组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对项目内容的考核依据和考核情况进行评价:我院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有效,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经费支出没有超出财政预算,保障了该项目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其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合规。该项目资决策依据充分、资金使用合规、过程监管得当,基本达到了项目预期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为填补我县核酸检测的技术空白,强化各核酸机构标本采集、检测等质量控制,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和检测结果准确性,缩短检测报告出具时间,提高检测时效,报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实施该项目,决策程序规范。

  2.项目实施

  项目资金与规划计划资金一致,预算资金下达及时,资金使用情况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有效。

  3.项目绩效

  荣县人民医院P2实验室的建成和投入使用,全面提升了荣县县域范围内快速核酸检测能力,强化核酸检测规范管理,有效提高核酸检测报告出具时间和检测时效,从今年7月P2实验室正式运行至今,该实验室共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15,528人次,为疫情防控提供了有效的数据支持,基本满足疫情防控检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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