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工作计划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公共安全应急处理预案》的规定,落实责任,分工配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财力、物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讯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做好以下十项工作:
(一)人力资源保障
各有关部门、驻军部队、企事业单位职工、基层组织和居民,要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二)财力保障
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具体工作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三)物资保障
应急救援物资、基本生活用品、救援药品、医疗器械要建立储备,妥善管理,及时运输配送,确保及时供应。
(四)基本生活保障
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会同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五)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局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准确掌握急救资源状况,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六)交通运输保障
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应急交通工具,做好道路维护,确保运输安全畅通,必要时,依法对交通运输工具进行征用,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七)治安维护
公安部门做好巡查和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八)人员防护
政府依据城市规划,指定或建立与人口密度、区域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难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地转移或疏散。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科学和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九)通信保障
市信息产业局做好组织协调、指挥调度,确保应急突发事件通信联系通畅。
(十)科技支持
加大公共安全技术研发的投入,不断改进技术装备,提高我市公共安全技术水平。
市政府
20xx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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