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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家庭调查报告

2021-07-24 来源:步旅网

  本次调研,按全市农村家庭总数93万户的1%进行,共发放问卷9453份,收回有效问卷9453份。其中,实地入户调查1657份,占17.53%;问卷调查7796份,占82.47%。结果大体分三种情况:近期有进城意愿的家庭3161户,占33.44%;近期没有考虑但长远考虑希望进城的家庭4728户,占50.02%;不愿意进城的家庭1541户,占16.03%。另外,还有23户家庭持观望态度,占0.24%。由此可见,大多数家庭向往城市生活。

  1、青壮年家庭。这类家庭收入较高,有一定经济基础和原始积累,头脑灵活,思想开放,易接受新事物。这类家庭主要成员年龄在26岁至45岁之间,进入城市后,有能力实现二次创业,解决住房等问题。

  2、外出务工家庭。这类家庭夫妻双方或一方长期在外打工,有一定积蓄,头脑灵活,习惯并融入了城市生活,渴望过上较为舒适的城市生活。

  3、解决孩子读书家庭。47.93%的家庭认为农村教育水平不高,为了让孩子在城市接受良好教育,愿意尽快进城生活。

  4、有稳定收入的家庭。这类家庭成员有的是干部、教师或经营食杂店、小诊所等,有稳定经济收入,创业有基础,没有多少后顾之忧,进城生活意愿比较强烈。

  5、想进城打工家庭。这类家庭认为进城市打工赚钱机会较多,比在农村种地收入高。大多数技能不高、收入少(年收入2万元左右),但身体比较健康,愿意进城打工赚钱生活,改变现有经济状况。

  1、老年家庭。这类家庭成员有浓重的养儿防老观念,儿女多在城里打工或将要进城,加上本身丧失劳动能力,只能随儿女进城养老。

  2、中青年家庭。这类家庭经济条件较好,但主动进城意识差,对进城持观望态度,如果国家出台有关优惠政策,随大流进城享福。

  1、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这类家庭主要是居住在交通便利的城郊、城镇周围,头脑灵活,务实能干,经济收入高,认为农村政策应用好,目前的生活条件与城镇相差并不大,如果进城,自身无技能无特长,会影响现在的经济收入,进城对他们没有吸引力。

  2、经济条件较差的家庭。这类家庭常年以地为生,思想较为守旧,头脑不够灵活,经济较困难,已习惯了农村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认为农村消费水平低,城市生活成本高,又没有谋生技能或者不具备劳动能力,无法解决就业、住房、养老等实际问题,而守着土地至少可以衣食无忧。这是城镇化进程中最难解决的一类家庭。

  综上对比分析,现阶段农村家庭进城呈现以下三大特点:

  1、从年龄结构上看,45岁以下的中青年家庭比45岁以上的家庭愿意进城。

  2、从经济基础上看,在外务工或有稳定收入的家庭比以土地为生的家庭更愿意进城生活。

  3、从进城方式上看,进入县城和小城镇定居的比进入城市的家庭比例要大。

  大多数家庭对进城生活持肯定态度,普遍认为这是农村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在进城过程中,有一些顾虑和担心,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担心离开土地无法生存。91.22%的家庭十分关心土地问题,担心土地被收回后无法生存,认为自己最大的本事就是种地,自己的命根子没了,再没有技能,进城后无法生活,这是入户调研中存在的极其普遍的心理。

  2、担心经济来源问题。调查中,有88.35%的家庭担心进入城市后,能否找到工作实现就业,解决生活来源问题。

  3、担心城市生活成本高。有41.57%担心在城市子女上学困难或上学费用高,有59.56%认为城市或县城房价太高。城市一套70平方米的房子要四、五十万,县城一套也要二、三十万。农民大部分资金投入到生产资料中,手中余钱很少,如此高的房价,他们难以承受。

  4、担心能否享受市民待遇。47.45%的家庭担心进入城市后,能否同等享受城镇居民医疗、教育、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农民原有的优惠政策是否取消。

  由此可以看出,想进城家庭希望政府在土地、宅基地、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提供帮助。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了,农村家庭进城生活的意愿会更加强烈。

  “三化”建设应注重科学规划,构建梯次分明、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多层次、网络化新型城市(镇)体系,因类而异,有序推进。

  1、整体定位,以小撑大。要从我市实际出发,在规划时,借鉴先进地区城市化的经验教训,注意分散城市资源,建立若干个城市中心核,使其与中心城融为一体,承接中心城区服务功能和产业转移,加快人口聚集,有效分担交通流量,避免爆发人口稠密、交通拥堵、环境恶化的“城市病”。要紧密结合我市产业布局状况,同步推进城市核心区、中汇新城、县城和小城镇建设,把我市建成宜居、宜业、品味独特的魅力城市,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积淀后劲。通过调研感觉到,小城镇建设才是基于我市的现实状况,实现城市化的重要承接载体和最好的过渡平台,也是条件基本具备、最易被农民接受、顺其自然、水到渠成的.首要措施。小城镇作为乡村与城市的连接体,使农民不远离土地,与他们的土地依赖心理不脱节,同时还可享受城市生活。因此,现阶段我市应优先发展小城镇,要把小城镇建设作为“三化”建设的根本支撑,以产业培育和发展为基础,打造各具特色的小镇。

  2、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对农村家庭进城要尊重农民意愿,不能强求,不能搞“一刀切”,要因类而异,分批推进。近期有进城意愿的家庭,由于多数处于基本脱离或半脱离农村状态,是当下最有条件、也最愿意转变为市民身份的人群。要在政策上加以引导,在就业、就学、开发安居社区、做好新农合与城市(镇)医保对接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吸引他们第一批进城。近期有进城意愿的收入稳定家庭,因具备较好的经济基础,建议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他们进县城或小城镇创业,并提供服务,既解决了他们进城的生活问题,又活跃了城市(镇)经济。近期有进城意愿的打工家庭,他们经济基础较差,只能靠打工赚钱。要为他们搭建平台,进行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吸纳他们进城(镇)就业。近期没有考虑但长远考虑进城的老年家庭,他们进城的目的就是跟随儿女养老,在城市(镇)化进程中,养老设施要配套跟进。近期没有考虑但长远考虑进城的中青年家庭,他们大多持观望态度,不宜过急,要做好铺垫工作,随着政策和城镇化配套措施的完善,逐步引导他们进城。不愿意进城的经济条件较好家庭,都有致富能力,如果进城反而失去特长,要把他们转变为合作社的“领

  办人”,通过法规、管理、技能等方面培训,使他们成为懂经营会管理的带头人。不愿意进城的经济条件较差家庭,可以鼓励部分进行劳动力转移;对于最终选择留守农村的家庭,引导他们依靠科技致富,或者加入合作社,跟随带头人共同致富。还可通过就地打造特色小镇的方式,在农民原宅基地两公里范围内规划出产业圈、生活圈和服务圈,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形成新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用生活条件改善来吸引农民集体搬迁、聚集居住。

  3、多措并举,优化环境。一是加强宣传,提高优惠政策知晓率。农村家庭进城与否,归根到底是一种利益导向问题。只有农民自己把利益帐算明白了,才能自愿进城。要尽快明确进城农民宅基地、承包地,住房、就业、医疗、社保等方面优惠政策,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让农民吃上定心丸。二是开展培训,提高农民素质。要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多层次培训。除最基础的技能培训外,还要提升合作社领办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的管理水平,使集约经营的效益发挥最大。开展文明礼仪培训,使农民逐步改变生活习惯,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三是教育引导,增强农民自觉进城意识。用城镇优质教育资源、养老就业政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前景等吸引农民进城。引导进城农民将土地入合作社,规模经营,提高效益。建立咨询平台,开通农民进城热线电话,做好解疑释惑、情绪疏导工作,预防上访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在“三化”过程中,农村家庭最担心的就是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问题。政府要在宏观上出台政策,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

  1、提供就业支持和扶助。就业是民生之本,只有解决就业问题,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家庭进城的生活问题。一是组织开展进城农民技能培训。要根据市场需求,开展适合农民特点的定向技能培训,使培训与就业挂钩。二是为进城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要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满足进城农民的务工需求。引导企业将农民逐步培养成技术娴熟的“技能工”,使农民能够稳定就业。三是鼓励进城农民自主创业。通过小额贷款、无息贷款、减免税收等方式进行扶持,实现创业带动就业。

  2、解决住房问题。住房问题是进城农村家庭最为关心的问题,现行商品房价格较高,大部分进城农村家庭无力承担。探索建立农村家庭进城住房保障机制,是解决农村家庭进城的核心问题。一是应抓住国家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机遇,在城市、县城统筹规划配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保障性住房,对于户口没有转变,但实际已在城市居住生活的农村家庭来说,可通过按户申请的方式获得住房,使进城农村家庭买得起房。二是因农村宅基地不能象城市房产一样进入市场流转,从而抬高了农民进城的门槛和成本。因此,建议通过宅基地置换的方式,帮助进入小城镇的农民解决购房资金。

  3、加强社会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制定落实优惠政策,通过一系列进城配套服务,使进城农民真正“稳得住、留得下”。对于25—45岁的青壮年农民来说,可通过稳定就业的方式,由所在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等规定,为他们办理企业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对于46岁以上的农民,因为年龄较大,再就业困难,可通过承包土地置换医疗、养老保险的方式,在城市养老。对于进城农村家庭的子女教育问题,要调整布局,保障进城子女接受并享受同等教育权利。户籍问题是农民成为市民并享受同等待遇的关键,在考虑城市承载能力的基础上,可根据本人意愿转为城镇户口,并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推进城乡一体化。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民生存、养老的保障。只有把土地问题处理好,才能给进城农民吃上“定心丸”。

  1、政策先行。是否保留土地,如何做好对土地的安置和补偿是影响农民进城的关键。近期看,在不能打破城乡壁垒的前提下,农民变为市民后,以暂不收回土地为宜。但从长远看,农村家庭进城后如果长期同时享受城市待遇,又拥有土地,这侵害了城市居民的利益,有失社会公平。我们可以借鉴成都、西安等城市的做法,进一步加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对农民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尽快出台进城农民宅基地、承包地、林地补偿标准,让农民放心进城。

  2、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农民进城后,相当一部分承包土地会闲置,因此,通过组建合作社,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方式,开展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可实现土地效益最大化。一是要规范合作社经营运行程序及相关机制,引导合作社依法运行,提升管理水平,支持同类或同产业合作社开展生产、销售、服务等跨区域联合。二是重点培训合作社领办人,提升合作社的带动能力。目前,制约我市农村合作社发展的瓶颈,就是缺乏领办合作社的能人。应把不愿进城的富裕大户调动起来,对其进行培训学习考察,将他们培养成为农村专业合作社的领办人,带动没有进城的家庭入社,共同致富。

  三是促进土地依法流转。农民除将土地向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流转集中外,还可委托别人代耕或者通过转包、出租、转让等形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建议尽快出台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实行依法、自愿、有偿流转,让农民踏踏实实地收取土地转让金或租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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