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我市环保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年初工作部署和要求,全力推进环保事业发展,环境安全保障有力,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顺利通过环保部组织的环保创模复核和复核整改后督查。沅澧两水水质均为Ⅲ类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农村主要水体水质不断好转;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71天,优良率74、2%,比20xx年下降了21、4%。
一、20xx年环保工作总结
1、污染减排目标基本实现。今年,省政府给我市下达的减排目标是较20xx年化学需氧量削减1、5%、氨氮削减2%、二氧化硫上升10%、氮氧化物上升15%,基本可以完成。20xx年,全市共安排各类减排项目93个,其中重点减排项目37个,均落实较好。同时,联合住建局对全市现有10家污水处理厂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现场督办管网配套建设进度,督促提高了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实施了德山污水处理厂调水工程,确保德山污水处理厂顺利通过验收;加强对影响污水处理厂运行的重污染企业的监管,停产整治企业7家,限期治理企业5家,确保了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积极督促指导市污水净化中心污泥处置项目建设,目前已建成投入运行,明年向全市推广,妥善解决污泥无害化处置问题。
2、自然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一是国家环境规划院牵头,启动了全市生态文明示范区规划修编。二是基层生态建设步伐加快。全年共审核上报国家级生态乡镇14个、国家级生态村17个,共有41个乡镇、130个村被命名为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全市已命名省级以上生态乡镇、生态村总数达到149个、331个,分别占乡镇总数的66、8%、22、8%。三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顺利完成。鼎城区草坪镇、西湖管理区西洲乡、汉寿县太子庙镇等3个示范项目已顺利通过省厅验收;澧县张公庙镇、柳叶湖白鹤山乡、石门县皂市镇等3个示范区后续资金项目,汉寿县罐头嘴镇、临澧县新安镇等2个全省第三批农村环境整治示范乡镇项目,澧县城头山地区、临澧县修梅镇2个20xx年全省第二批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乡镇项目,已基本完成。
3、环境监管力度持续加大。一年来,全市没有发生一起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没有发生减排量被扣回的现象。一是扎实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全年共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7项,停产整治企业7家,限期治理企业5家,整改环境问题40余个。二是加强城市环境管理。认真落实大气环境保护圈制度,先后出台了噪声污染管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等规章制度,启动了大气污染防治方案编制工作和机动车环保标识管理工作。筹建“中科院水生所常德研究中心”,探索采用生物技术,改善城乡水体水质。三是加强环境监察执法。监察支队被命名为“20xx-20__年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4起,及时处理环境舆情及污染事故23起,成功处置了9、29长常高速苯酚泄露事故,消除了桃源县黄磷污染隐患。四是妥善处理环境投诉。全年市本级共受理投诉举报1096起,办结率、回复率均达100%。
4、监测科技支撑作用得到加强。一是监测水平不断提升。升级改造了全市5个空气自动监测站进行,具备了PM2、5、臭氧、一氧化碳等新增空气指标的监测能力,并于20xx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是在线监测效果切实增强。全市87台(套)在线监控设施稳定联网率95、7%、数据上传率81、2%,运行管理工作全省排名第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运行评估继续保持全省第二,监测体系考核名列全省第三。三是环保产业发展迅速。企业由11年的`13家发展到目前的59家,其中有3家企业被纳为全省环保产业千亿工程龙头企业,全年共实现环保产业产值42亿元,增速全省第三。
5、环保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坚持所有审批许可事项均由政务中心窗口集中受理、统一回复、限时办结,最大限度的下放审批权限,县级审批权限扩大了一倍,并将法定承诺审批时限大幅缩短,实现高效审批。全年共办理环评审批、验收、转移危险废物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近300件、建设项目联合验收近50件,事项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二、20xx年环保工作总体思路
20xx年,全市环保工作将加快推进“八大环保工程”,不断优化经济发展,努力提升环境质量,全力维护环境安全。
1、认真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以高速环线外延一公里为范围,将城市大气保护圈面积扩大到623平方公里,实施“煤改气”,淘汰关闭砖瓦厂、石煤厂、粉煤厂,强化机动车监管、施工扬尘监管等,改善城市空气环境。
2、认真抓好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成立城市水生态修复工程领导小组,正式组建运行“中科院水生所常德研究中心”,开展沅、澧两水水环境保护调研和城区周边水环境状况调研,实施花山河、滨湖公园水体、老干活动中心朝阳湖、肖伍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等水系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集中供水水源地功能调整,扩大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关闭保护区内排污口,严格监管;落实湖库、河流禁投措施,加快解除集中饮用水源地养殖承包合同,实现“人放天养”,改善湖库水质。
3、认真抓好重点行业污染减排工程。重点是抓好火电和水泥行业脱硝改造,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管网配套,印染、化工、食品加工、采矿、皮革加工等行业废水深度治理和涉重金属污染治理,造纸行业污染治理,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机动车减排等工程建设,确保实现减排目标。
4、认真抓好农村环境整治工程。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认真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市推进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实施项目环境监理,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5、认真抓好环评审批提质提速工程。在全面落实上级简政放权要求的基础上,将经开区、西洞庭食品工业园项目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开辟环保产业项目、民生项目、转型升级项目“绿色通道”,最大限度缩短审批时限,优化经济发展。
6、认真抓好环境风险防控工程。认真开展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澄清底子,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加强环境应急队伍建设,提升环境应急处突水平;新建全市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中心,加快全市范围内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建设;抓好桃源、鼎城采金地区,石门雄黄矿区,澧县、临澧炼锌地区,城区及汉寿电镀行业污染防范与治理,妥善解决重金属污染问题。
7、认真抓好环保产业发展工程。加大环保产业招商引资力度,优化环保产业发展布局,大力发展环保设备和产品制造、资源综合利用、环境服务等产业,促进经开区加快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
8、认真抓好“数字环保”工程。重点抓好环境自动监控、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综合办公等四大环境信息应用平台建设,扩大环保科技技术应用范围,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实现环境管理网络化、信息化、系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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