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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致家长一封信

2022-10-20 来源:步旅网

  各位家长:

  您好!清明节是我国传统节日,是缅怀逝者、悼念先人、纪念祖先的重要传统节日。根据市教育局规定的放假期间,希望您在假期里监护好孩子,并做到以下几点:

  一、清明节注意事项

  1、利用清明节这个传统节日,尽可能带孩子去瞻仰先贤,接受优秀传统教育;积极倡导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先祖寄托哀思。

  2、清明节期间,来往车辆剧增,要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3、请督促孩子合理安排学习时间,按时完成作业,并读一些有益的课外书,确保学习的有效性。

  二、森林消防要求

  森林火灾是森林的`.大敌,突发性强、蔓延速度快、破坏性大,全世界每年森林消耗中的80%源自森林火灾。做好森林消防工作,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1、3月26日至4月4日为森林消防禁火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上坟烧纸钱、点香蜡烛、烧坟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2、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应及时向永丰镇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值班室报告(电话:)。中小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不要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3、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野外用火的(包括玩火、野炊、烧纸、放鞭炮、吸烟等非生产性用火或者炼山、爆破、烧灰、烧田坎草等生产性用火),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4、对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30亩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60亩以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清明节期间也是森林火灾集中高发时段,我们特别告知您在祭扫时注意火烛,避免不必要的意外发生。请教育您的孩子禁止野外玩火,如发现火灾及时拨打“119”,但不能参与救火。

  写信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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