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贵州省职业教育条例》正式施行。这是继1986年省人大颁布的《贵州省职业教育暂行条例》施行近30年之后,贵州再次修订颁布新的职业教育条例。
职业教育是脱贫致富的直通车。近年来,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也有不错的工资待遇。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学生来说,选择职业教育实现就业带动家庭脱贫致富是非常现实和合理的选择。
但是,对于我省市县级贫困和民族地区来说,一方面地方经济欠发达,对技能技术人才的需求量小,另一方面在师资、教学设备等资源配置上也非常困难。 新条例明确提出向贫困人口提供免费职业教育,包括中职、高职和职业技能培训,也明确了专项资金进行支持。
职业院校毕业生出口窄、升学通道有限,培养出的技术技能人才遭遇继续深造“断头路”的现象广受诟病。新条例规定完成中职高职教育的学生,经考核合格可进入普通高校接受教育。让更多的职业学校学生有机会选择接受更高层次的学历教育,搭建中职高职本科贯通“立交桥”,是打破职业教育天花板的现实需要。升学通道的建立,标志着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又取得新的进展,职业教育作为一个独立的教育类型的定位和功能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凸显。其次,各级各类技能技术人才的培训和选拔更加全面和有序,有利于进一步拓宽薄弱学校的生源渠道,促进相关产业和学校的发展和稳定,有利于职业院校的加速扩大办学规模。再次,职业教育“就业有优势、升学有通道”逐步落实,学生实现文化知识和就业技能“两全其美”,符合家长对子女成长成才的愿景,有利于转变社会对职业教育的传统陈旧观念,在全社会形成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有利于学生作出多种选择,更好实现人生梦想。
同时,新条例规定,正在接受或已经完成普通高校教育的学生可免试进入职业学校学习。这就为普通高校学生渴望掌握一技之长的愿望找到一个出口。这一规定,将冲击我们的普通高等教育,刺激我们的普通高等教育思考专业设置、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上的定位;将有利于我们普通高等学校更好地培养出适合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有利于让个人充分享受教育为自身发展带来的红利。 当前,我们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低于中职和高职毕业生,充分说明市场对于应用技术型人才的大量需求。普通高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势在必行,但从国家顶层设计到高校具体实施还有一个转变思路理念的过程。
新条例的提出引导普通高校转型,鼓励、支持普通高校开设应用技术类型专业,淡化学科,突出专业。
现代职业教育的表述,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首次正式出现。
从十七报告中的“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到十八大报告中的“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现代”两字的加入,赋予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新的目标和内涵。现代职业教育具有适应需求、有机衔接、多元立交的特点。
适应需求,就是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人的全面发展要求,遵循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实现各级各类职业教育的科学定位和布局;有机衔接,就是统筹协调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以课程衔接体系为重点,促进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学资源、招生制度、评价机制、教师培养、行业指导、集团化办学等领域相衔接,切实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多样化;多元立交,就是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继续教育相互沟通,实行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并重,搭建职业教育人才成长“立交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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