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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批复范

2020-08-09 来源:步旅网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你委《关于要求成立xx市山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请示》(江经开〔20xx〕40号)文悉。经市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设立江山市山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将公司设立、经营、管理等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公司出资人为江山经济开发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

  二、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建设项目投资、资产经营管理、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租赁、仓储服务等。

  三、公司由你委负责日常管理,并选派公司法人代表。

  请你委抓紧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有关手续,及时投入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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