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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0-01-21 来源:步旅网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xx〕10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xx〕1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云财绩〔20xx〕11号)、《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xx〕12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20xx年重点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为科学、规范完成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云南明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昆明市财政局委托,于20xx年7月至20xx年8月对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xx年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及做好昆明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双重迎检任务准备,进一步加快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建设改造步伐,按照“准公共产品”的建设思路,全面提升集贸市场软硬件水平、环境面貌和服务功能,将主城区集贸市场打造成服务民生的放心工程,昆明市人民政府于20xx年10月制订了《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20xx—20xx年提升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计划对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东川区(铜都街道办事处)、晋宁区(昆阳、晋城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经开区、滇池度假区、昆明空港经济区(大板桥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内所有集贸市场,按照“改造升级一批、取缔关闭一批、新建扩建一批、收购回购一批”的总体思路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通过改造提升、综合整治、促进主城区集贸市场硬件提档、管理升级,全面达到《昆明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规范(20xx年修订)》标准,成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环境优美、购物方便、食品安全、群众满意的购物场所。

  (二)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昆明市集贸市场改造提升及建设管理“以奖代补”项目资金20xx年分配情况显示,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奖补办法》,根据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文明城市创建范围、集贸市场数量、整治目标任务工作量、属地管理现状、经营管理情况等,拟定了昆明市集贸市场改造提升及建设管理“以奖代补”项目经费10,000.00万元的分配意见,具体如下:

  (三)项目实施内容

  按照《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奖补办法》要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东川区(仅指铜都街道办事处)、晋宁区(仅指昆阳、晋城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滇池旅游度假区、昆明空港经济区(仅指大板桥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统筹用于符合《主城区集贸市场专项规划》的市场建设管理工作。

  据调查,各区县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设施提升改造达标奖补。按照《县区集贸市场提升改造三年行动计划》的进度,对完成“四个一批”新建、改建、扩建的集贸市场,验收达标后,按照审计认定市场主办单位总投入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奖补,并设定了奖补限额。

  2.集贸市场常态化管理考核奖补。对照《县区集贸市场管理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细则,对辖区集贸市场主办单位的市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各职能部门监管职责的落实情况,对市场的日常环境卫生、经营秩序、食品安全、周边环境等内容进行考核排名,然后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补。

  3.日常管理奖补及与集贸市场建设管理相关的支出。如:市场取缔关闭和日常管理工作,市场拆除后的维护、治理,农贸市场周边脏、乱、差整治,路边街天集市改造,“创文”、“创卫”复审,集贸市场测评费、审计费,集贸市场临聘管理人员工资等。

  4.其他。具体奖补标准、奖补程序按照各区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奖补办法执行。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预算批复(申报)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xx年预算申报时确定了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的年度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如下:

  (1)绩效目标

  根据《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20xx-20__年提升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昆政办〔20xx〕129号)的要求,结合“四个一批”的总体思路,按三年行动计划完成相应工作。根据改造进度,确定预拨付奖补金额并提报市政府进行审批。集贸市场升级改造后,各县(区)集贸市场布局更加合理,提高了市场管理标准,产品计量和质量安全有了保障,拉动了商户的就业和诚信经营,方便了周边居民生鲜生活用品的采购,增加了市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绩效指标

  年初预算共申报绩效指标8项,其中:数量指标1项、质量指标1项、时效指标1项、成本指标1项、社会效益指标2项、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项。详见附件:1-1.《预算申报绩效目标表》。

  2.绩效评价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评价工作组通过实地调研,以及与被评价单位有效沟通,对项目的功能进行了初步梳理,包括资金性质、预期投入、支出的范围、实施内容、工作任务、受益对象等,明确项目在一定时期内的总体产出和效益,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确定项目所需实现的目标,并将其进行细化分解,从中总结提炼出了最能反映总体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绩效目标

  20xx年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快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建设改造步伐,按照“准公共产品”的建设思路,全面提升集贸市场软硬件水平、环境面貌和服务功能,将主城区集贸市场打造成服务民生的放心工程。按照《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20xx-20__年提升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对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东川区(铜都街道办事处)、晋宁区(昆阳、晋城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经开区、滇池度假区、昆明空港经济区(大板桥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内所有集贸市场,按照“改造升级一批、取缔关闭一批、新建扩建一批、收购回购一批”的总体思路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通过改造提升、综合整治、促进主城区集贸市场硬件提档、管理升级,全面达到《昆明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规范(20xx年修订)》标准,成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环境优美、购物方便、食品安全、群众满意的购物场所,并按三年行动计划完成相应工作。

  (2)绩效指标

  数量指标:提升改造集贸市场完成率、新建扩建集贸市场完成率、取缔关闭集贸市场完成率、收购回购集贸市场完成率;

  质量指标:市场投诉降低情况;

  时效指标:集贸市场提升整治工作完成及时率;

  社会效益指标:改善购物环境、规范市场管理;

  满意度指标:市场开办方满意度、市场摊贩满意度、消费者满意度。

  详见附件:1-2.《绩效评价绩效目标表》。

  (五)组织管理情况

  1.组织领导

  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导主城区集贸市场提升整治工作,通过定期梳理集贸市场整治提升及建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提交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各区县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辖区内集贸市场的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制定资金管理及考核办法,统筹安排集贸市场资金;研究制定辖区集贸市场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集贸市场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工作步骤

  集贸市场提升整治按照“属地管理”的方式,采取“区政府(管委会)负总责,街道办事处(社区)具体实施,职能部门配合”的办法,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先易后难、分步实施。

  3.资金管理

  市及区财政局负责下达奖补资金,监督资金使用,市及区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奖补资金的申报、日常考核、绩效评价,对奖补资金提出分配意见。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的目的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了解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开展情况和实施效果,发现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规范项目管理,提高组织化程度,保证项目资金安全和效益最大化,促进主城区集贸市场硬件提档、管理升级,全面达到《昆明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规范(20xx年修订)》标准,成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环境优美、购物方便、食品安全、群众满意的购物场所。

  2.绩效评价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的对象主要为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集贸市场属地街道办事处(社区),评价范围为市本级预算安排资金。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抽样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

  根据项目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经济性、系统性原则,结合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设立相应的指标,并分配相应的权重(分值)。本项目设置4个一级指标(决策、过程、产出、效果);9个二级指标(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产出质量、社会效益、满意度);22个三级指标。具体详见附件:2.《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xx年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2)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构建,“决策”分值权重15分,“过程”分值权重20分,“产出”分值权重35分,“效益”分值权重30分。

  (3)指标解释

  绩效评价指标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项目执行效果及各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全面绩效评价。

  “决策”主要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性、绩效目标设置、预算编制合理性、资金分配科学性,重点关注项目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是否科学合理。

  “过程”主要围绕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为主线展开,依据相关项目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设计考核点,评价项目实施过程的合规性、合法性,评价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

  “产出”指标主要设置数量、质量、时效三类指标。产出数量设置“提升改造集贸市场完成率”、“新建扩建集贸市场完成率”、“取缔关闭集贸市场完成率”、“收购回购集贸市场完成率”等指标考核项目实施具体完成情况;产出质量设置了“验收通过率”指标考核项目实施质量是否达到质量标准;产出时效设置了“集贸市场提升整治工作完成及时率”指标考核项目实施时效。

  “效益”指标设置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满意度。社会效益指标设置“改善购物环境”、“规范市场管理”指标,反映项目实施对集贸市场购物环境、市场规范管理的影响。可持续影响指标设置了“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性”指标,反映项目实施后是否带来长效影响。满意度指标设置“市场开办方满意度”、“市场摊贩满意度”、“消费者满意度”,反映居民对该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3.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取评价组评价(含资料核查和现场评价)、专家组会审、征求被评价部门意见、出具正式评价报告的程序开展评价工作。主要采用资料审阅法、比较法、公众评判法、实地调查法等评价方法。

  (1)资料审阅法:通过对项目实施单位的自评报告进行审阅,详细查看各类评分依据材料。通过查阅相关的政策文件、项目申报表项目管理办法等资料,了解项目立项背景、依据、目的、过程管理资料以及项目执行情况等。通过查阅会计账簿、资金文件等,检查资金到位情况、拨付和支出情况,以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比较法:是指将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20xx年项目实施历史情况、昆明市不同县区同类支出情况进行比较的方法。通过对比项目绩效目标和实际产出、效益,分析项目产出数量、质量的完成情况和效果实现程度,分析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可持续性影响、满意度等效果指标,并对相关佐证资料进行逐一分析、对比。同时对昆明市不同县区同类支出的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析对比各地区在实际产出与效益中的差异。

  (3)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判的方法。通过现场调查、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寻求完善相关政策和项目实施的建议,着重对项目产出和效益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为项目实施效益提供定性与定量评价的依据。

  (4)实地勘察法:通过实地查看集贸市场新建、扩建、取缔关闭、收购回购等实际产出成果是否达到《昆明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规范(20xx年修订)》标准,了解集贸市场运营状况,以及存在问题,为后期资金补助范围和补助标准提供参考。

  4.绩效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标准采用了计划标准和行业标准,用于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计划标准是根据各区制定的《集贸市场20xx-20__年提升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初制定的目标作为评价标准,行业标准是按照《昆明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规范(20xx年修订)》作为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形成。根据最终得分将评价等级分为: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5.绩效评价抽样

  本次绩效评价分板块按照一板块:官渡区、西山区、五华区、盘龙区、呈贡区、经开区、空港区、高新区、度假区,二板块:晋宁区,三板块:东川区进行分层抽样。其中:一板块抽取2个区县,二板块和三板块因均只有一个区县故均抽取,具体抽样点如下: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资料查阅收集与数据填报

  通过对项目相关资料的查阅,收集的项目实施单位的自评报告进行审阅与数据分析,详细查看各类评分依据材料。通过查阅项目相关的政策文件、项目申报表、项目管理办法等资料,了解项目立项背景、依据、目的、过程管理资料以及项目执行情况等。

  通过数据整理填报,收集查阅会计账簿、资金文件等,检查资金到位情况、拨付和支出情况,是否存在违规现象。

  2.资料分析

  规整收集到的信息资料及数据,并进行分析、统计、记录。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自评报告进行认真审阅,核实工作是否按要求完成,评价完成的质量和效果。查阅抽查单位及项目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检查资金到位情况,资金拨付、支出情况,相关会计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规现象,对项目执行情况、资金拨付执行情况、资金使用规范情况、主要项目内容完成情况的检查。

  3.案卷研究

  依据国家及省政府及昆明市相关法律法规,研究绩效评价项目是否按照相关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绩效评价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对比分析,结合开展调查问卷,评价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程度。

  4.实地勘察调研

  通过对昆明市三个板块4个县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纳入20xx年提升整治集贸市场计划的市场进行实地勘察,对照项目实施办法、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选取足够样本量,查看集贸市场提升整治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

  5.问卷调查

  根据项目特点,在项目抽样点中发放调查问卷,调查对象为市场开办方、居民、市场商户,其中:对市场开办方获取有效调查问卷44份,居民消费者获取有效调查问卷188份,市场商户获取有效调查问卷240份。根据调查结束后对调查问卷结果进行整理和统计,进行相关性分析,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满意程度做出评价。

  6.调研访谈

  选取抽样区县市场监管局相关业务人员和集贸市场开办方等开展访谈工作,访谈内容包括项目立项、审批、建设进度、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项目实施成效等,根据访谈记录进行整理与分析。

  7.综合评价

  结合查阅的资料、收集的数据、实地勘察的情况、调查访谈结果,根据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依据下达的项目资金,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对比分析,评价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程度。

  8.撰写报告

  项目组根据绩效评价的原理和绩效管理处的要求,对采集的数据进行甄别、分析;同时,提炼结论、撰写报告,并与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持充分的沟通,确保每个观点均有理有据后,形成最终的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xx年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绩效评价得分76.75分,评价等级为“中”。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20xx年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的实施,促进了主城区集贸市场硬件提档、管理升级,逐步达到《昆明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规范(20xx年修订)》标准,成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环境优美、购物方便、食品安全、群众满意的购物场所,但存在项目年度计划未完成、项目管理制度内容不完善、项目资金执行率不高、预算申报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根据实地评价情况,设置的12个绩效指标中,改善购物环境、规范市场管理2个指标完成,提升改造集贸市场、新建扩建集贸市场、市场开办方满意度等9个指标部分完成,收购回购集贸市场1个指标未完成。详见表2。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决策部分满分为15分,此次绩效评价得分10分,得分率为66.67%,具体分析如下:

  1.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的政策依据充分、程序规范,具体如下:

  申报项目符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试行)、《云南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昆明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昆明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昆明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施行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以及昆明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纪要等政策要求,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预算编制相关要求和程序进行申报审批。

  2.绩效目标

  项目年初申报绩效目标过于粗糙,无明确的预期产出和效果,目标与预算确定的资金量不匹配、绩效目标不够细化。具体如下:

  申报绩效目标未结合《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20xx-20__年提升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进行,未对项目在20xx年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进行描述,未明确20xx年计划完成情况和效果,绩效指标中也无明确任务数或计划数。

  申报预算完全按照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会》纪要精神和市委办公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第二次工作调度会》工作通报精神执行,安排不低于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集贸市场改造提升及建设管理,而未根据年度绩效目标确定匹配的资金量。

  3.资金投入

  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资金分配的合理性有待提高。

  预算申报项目虽然事前进行了可行性论证,但因预算无明确的工作任务量,无法核实其是否与预算资金量相匹配。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部分满分为20分,此次绩效评价得分16.35分,得分率为81.75%,具体分析如下:

  1.资金管理

  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20xx年预算安排资金10,00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000.00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各区县实际使用资金7,092.18万元,结余资金2,907.82万元,资金执行率为70.92%,资金结余率为29.08%。

  选取五华区、官渡区、晋宁区、东川区进行实地评价,资金的使用基本按照区县的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奖补办法进行,资金申报、审批程序均经过单位内部决策程序,暂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但也存在审批手续不规范的情况,如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xx年12月记账29号凭证,市管科20xx年集贸市场新建及提升验收评级误餐费2,247.00元,其中,382元的就餐时间为20xx年11月26日中午,工作误餐申请表部门领导意见审批时间为20xx年11月28日,697元的就餐时间为20xx年11月25日,工作误餐申请表部门领导意见审批时间为20xx年11月27日,495元的就餐时间为20xx年11月26日晚上,工作误餐申请表部门领导意见审批时间为20xx年11月27日。

  2.组织实施

  针对该项目市级层面成立了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建设管理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和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奖补办法》和《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20xx-20__年提升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区县层面按照市级要求也成立了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奖补办法等。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1)《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奖补办法》中提及奖补资金由各区县统筹用于符合《主城区集贸市场专项规划》的市场建设管理工作,没有对资金使用范围作出更明确的要求,不能很好的发挥项目资金效益及对资金进行监管。

  (2)《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20xx-20__年提升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仅明确项目工作步骤、任务分工、管理机制等,没有对项目管理的关键环节作出明确要求,不能很好的指导项目后续相关工作的实施。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部分满分为30分,此次绩效评价得分17.40分,得分率为58%,具体分析如下:

  1.产出数量

  各区县20xx年计划升级改造集贸市场91个,其中:已完成62个集贸市场升级改造;1个集贸市场因验收结果不合格处于整改阶段;28个集贸市场正在实施或列入城市更新改造暂未实施。

  各区县20xx年计划新建集贸市场28个,但因五华区20xx年原计划新建10个市场调整为新建2个,即20xx年各个区县调整后计划新建集贸市场20个。其中:已完成新建集贸市场10个,其余暂未动工或暂不计划实施。

  各区县20xx年计划取缔关闭集贸市场14个,其中:已完成6个集贸市场的取缔关闭,剩余未完成的8个市场因纳入片区改造或城市更新改造,故暂未关闭。

  各区县20xx年计划回购集贸市场2个,实际完成回购集贸市场0个。

  2.产出质量

  20xx年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完成提升整治的78个集贸市场中,75个集贸市场完成了相关验收或审批手续,3个市场正在资料归集等待验收中,验收通过率为96.15%。

  3.产出时效

  20xx年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完成提升整治的78个集贸市场中,73个市场完成时间为20xx年,5个市场完成时间为20xx年3月前。75个集贸市场完成了相关验收或审批手续,3个市场正在资料归集等待验收中。

  (四)效益情况分析

  效益部分满分为35分,此次绩效评价得分33分,得分率为94.29%,具体分析如下:

  1.社会效益通过对抽样点的集贸市场进行实地查看,已改造的集贸市场内基本设置了信息公示栏,市场内各项管理制度上墙,公示内容全面(行业规范、服务承诺、投诉制度、投诉电话、市场平面图、农残检测公示、卫生保洁制度、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健康教育宣传栏等制度),每个出入口设置有“四项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功能分区平面图(市场平面图与市场实际布局一致)、健康教育宣传(每两月更新一次)及农药残留检测公示(检测样品不低于六组,包含抽检日期、摊位(点)号、样品名称、合格情况),

  市场内有公平秤,符合市场公平秤设置与管理规范。市场内环境卫生基本干净整洁,无乱扔(堆)杂物现象,通道无垃圾、无积水,无脏乱差现象。

  2.可持续影响

  通过对各市场提升整治及日常管理进行奖补,引导其规范化,同时,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以日常监管为抓手,坚持稳固提升与综合整治相结合,扎实有序的开展集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目前,各辖区属地政府责任清单已明确,行政监管部门职责已明确、市场开办方职责已明确,但后续的经费保障还有待落实。

  3.满意度

  通过采用随机抽样对市场的管理者、在市场中经营的商户和前来购物的消费者进行问卷调查共收回有效问卷472份,得出项目实施综合满意度为98.2%。其中:消费者综合满意度为98.46%,商户综合满意度为87.28%,市场管理者的满意度为95.91%。

  96.26%的人认为近两年农贸市场变得越来越规范了,92.52%的人认为现在去集贸市场购物更方便、环境更舒服了,89.25%的人认为现在集贸市场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乱扔(堆)杂物现象,通道无垃圾、无积水,无脏乱差现象,94.16%的人认为改造后的市场有明确蔬菜、肉类、禽类等分区,能方便的找到想要的商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年度计划未完成

  各区县20xx年计划升级改造集贸市场91个,新建集贸市场28个,取缔关闭集贸市场14个,回购集贸市场2个,截至20xx年12月31日实际完成升级改造集贸市场62个,新建集贸市场10个,取缔关闭集贸市场6个,回购集贸市场0个。主要原因是该部分市场已纳入片区改造或城市更新改造计划,或因土地性质有问题,无法改造,或是正在实施,暂未达到提升改造验收要求。

  (二)项目管理制度内容不完善

  《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奖补办法》和《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20xx-20__年提升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没有对资金使用范围和项目管理的关键环节作出更明确的要求,致使区县不能及时、有效的发挥项目资金效益及指导项目后续相关工作的实施。

  (三)项目资金执行率不高

  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20xx年预算安排资金10,00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000.00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各区县实际使用资金7,092.18万元,结余资金2,907.82万元,资金执行率为70.92%,资金结余率为29.08%。

  (四)预算申报工作有待加强

  根据项目预算申报表显示,所设绩效目标未对项目在20xx年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进行描述,未明确20xx年计划数和预计要达到的效果。

  六、建议

  (一)严控项目进度,提前做好项目规划调整

  辖区人民政府应严控项目进度,应在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每年末对项目存量与增量进行统计梳理,并提前对纳入下一年度提升整治计划的市场进行核实,若计划有变应按照程序提前变更,以确保计划数与实际完成数相匹配。

  (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有效推进项目实施

  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应进一步建立健全补助资金管理制度,对集贸市场补助资金使用范围,成果资料提报、资金审批流程、资金报销单据资料、事后财政资金效益评估等做出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制度后方便项目单位按照制度执行,积极使用补助资金,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

  (三)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实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

  辖区人民政府应完善项目管理机制,例如:年终时各个县区项目单位上报下一年年度新建、改建、取缔、关闭、回购计划,以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晓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实施过程中要求按季度定期报送项目实施进度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以及时掌握信息对项目及资金进行合理调整;年度终了时对各个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特别针对进度滞后缓慢项目核实具体原因,方便及时一对一处理。

  (四)加强预算管理工作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项目实施单位做好预算编制前的调查研究和分析工作,结合部门职能、年度绩效目标和项目特点编制可考核的量化和细化绩效指标,保证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和绩效指标的明确性。此外,建立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及时进行管理和督促检查,预防问题产生,及时纠偏并整改,引导绩效目标的实现。

  七、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按照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会》会议纪要(187期)和市委办公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第二次工作调度会》工作通报(20xx年11月2日第24期)精神,自20xx年起,到20xx年,市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专项资金,用于集贸市场改造提升及建设管理。但申报该项目时间为20xx年10月,已过20xx年预算申报时间,故资金安排时间顺延至20xx至20xx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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