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企业及本人,就本企业排放污水情况,作出以下承诺,并愿意承担违背承诺的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一、自觉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水排放标准。
二、保证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不中途接管,分流直排;不暗设阀门,伺机偷排;不私改设计,瞒天过海;不大量蓄水,清污混排。
三、保证本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生产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四、自觉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管监督,不达标排放或出现偷排行为时依法接受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
企业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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