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学生家长:
厦门已步入“金砖时间”,世界注视着厦门,作为城市的主人,我们人人都是东道主。为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创建水平和市民文明素养,提升城市品位,我们建议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家长为孩子做出表率,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交通安全法规要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停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在允许临时停车的道路上停放车辆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或者造成了交通阻塞的,处以一百元罚款;
(二)在禁止停车的道路上停车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三)在交叉路口、公共汽车站、网状线区域停车的,处以四百元罚款;
(四)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交通繁忙路段、时段停车的,处以五百元罚款。一年内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该项规定数额二倍的罚款。
其次,言传身教,做孩子榜样。
您今天的行为,将成为孩子明天的习惯。因此,在驾车接送孩子时,做到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一定不在禁止停车的路段停车,在可临时停车的路段,即停即走,不占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停车,尤其是不占用公交车位停车,不将车辆停放黄格线、斑马线等禁停区域,做文明市民,安全出行不违规。同时配合学校的相关规定,保证上学放学高峰期学校周边道路畅通。
再次,培养孩子独立参与交通能力。
教会孩子基本通行规则和自我保护能力,让其知危险,会避险,明白被看见,才安全的道理。教会孩子在下车时注意观察周边情况,在确保安全后再打开车门,避免匆忙下车而发生意外。建议孩子步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学,或让多名孩子拼车上下学。同时,帮助孩子树立文明交通理念,引导孩子自觉摒弃交通陋习,抵制危险的交通行为,家长们,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我做起,共同为孩子铺就一条健康文明的安全之路吧!
写信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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