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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工作职责保卫处工作内容

2022-11-17 来源:步旅网

  1.主持保卫处工作,组织实施部门工作职责,负责全院师生员工的安全、消防、法制教育;

  2.指导各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协同做好全院的财产、保密、安全工作;

  3.负责学院违纪学生及一般刑事案件的勘察、调查、侦破工作;

  4.负责组织办理师生员工的居民身份证、因私出国(境)手续和边防特区的证件、户籍管理和外来人员暂住管理;

  5.负责协调与辖区派出所和社区的关系,协同治理好学院周边治安环境;

  6.负责全体安保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安排及思想教育;

  7.负责处理安全保卫及综合治理工作、消除治安灾害事故及隐患;

  8.负责全院的消防安全工作,检查、维修、购置消防设施;

  9.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学院重大活动、外事活动等的安全保卫工作;

  10.协同学生处组织实施新生军事训练工作,和对师生员工开展国防教育工作;

  11.负责征兵和拥军优属,复员、退伍、转业军人的预备役登记,及战时兵员动员、参军参战、支援前方、保卫后方的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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