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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规章制度

2022-05-02 来源:步旅网

  一、教练员管理制度

  1、学校聘用的教练员必须符合交通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有关教练员的要求。

  2、学校聘用新教员采取社会招聘、民主推荐和定向培养等形式,由教务科理论负责人和实操负责人进行理论面试和实操测试。

  3、聘用的教练员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的教练员考试。

  4、申请人合格后由办公室负责办理聘用劳动合同、安全责任书及填写员工登记表。

  5、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六年。聘用合同期的前三个月为试用期。

  6、在聘用期内对违反有关规定,无法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根据合同规定,终止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教练员,予以开除。

  7、在聘用合同期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聘用合同,因特种原因终止聘用合同,教员应以书面形式并提前40天通知对方。教员辞聘应按聘用合同规定承担责任。

  8、必须按训练规程认真执行教学大纲教学。

  9、考试前向学员说明考试目的、程序、内容、纪律及补考相关事宜。

  10、认真协助驾管中心组织的结业或报考驾驶证考试工作。

  11、及时通知和组织学员按时参加各种考试,保证到考率。

  12、考试前检验学员身份证、学员证和学习驾驶证,说明注意事项并提前将学员带到指定的考点列队待考。

  13、尊重考官,服从指挥,不以自我感觉背后议论,更不得当面顶撞考官。

  14、学员补考由报考员向考试部门约考,约考后并将考试的具体日期及时通知教练员,由教练员通知学员。

  15、停训待班时要对车辆全面检修和停驶维护,保证随时参加训练。

  16、训练期间发现车辆故障,不准继续使用,能排除的应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送修。

  17、对提出调车、调教练的'学员,要积极协助学校做好调整或调解工作,不得打击报复。

  18、教练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得饮酒和做不安全的活动。

  19、路训时驾驶室只准座一名学员和一名教练员,不准乘坐与教练无关的人员,场内教练时必须做到现场指导,不准擅自离开现场。

  20、不准将车钥匙交给学员保管,严禁教练员不在场时让学员动用教练车。

  21、严格要求、为人师表,不许收取学员的钱物或参加学员宴请及消费性的娱乐活动。

  22、不许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更不许与学员赌博。

  23、文明教学、尊重学员的人格,讲解、示范和纠正学员操作时,态度要温和,说话要和气,不许使用有辱学员尊严和人格的语气和语言。

  24、认真执行训练计划和各项规定,平等对待每个学员,确保每一个学员都有平等学习、训练的时间。

  25、爱护车辆和随车工具及物品,勤检查、保养,确保车况良好、干净、整洁,杜绝责任机械事故。

  二、学员管理制度

  学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学员必须按教学大纲完成培训学时。

  2、学员不得私自发动和单独驾驶车辆。

  3、学员要遵守安全操作要领。

  4、不得酒后驾车。

  5、实事求是填写培训记录。

  6、不得穿高跟鞋、拖鞋参加操作训练。

  7、学员在学习期间不准宴请学校人员,也不准向其送礼。

  8、学员积极反映学校在教学,服务和廉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学员学习和档案管理制度

  1、学员到学校报名填写学员登记表,交纳培训费后即取得学籍。

  2、学籍保留期为两年,从缴纳培训费之日起计算。学员在有效期内可随时参加培训。

  3、学员中途退学,经校领导批准后,退还剩余培训费。

  4、学员违反学校规定被劝其退学的,退还剩余的培训费;被勒令退学的不退还培训费。

  5、学员在培训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被处徒刑的,学籍自动取消。

  6、学员取得结业证后,学籍期满。

  7、学校教务部门负责建立学员的文字和电子档案。

  8、档案内容包括学员登记表、驾驶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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