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属各单位、各行管企业: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安全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建城函〔20xx〕16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重点抓好城市道路、照明、桥梁、供排水、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等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故障和隐患,积极做好防范准备工作,保证安全运行,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附件:省住建厅转发《关于开展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安全专项排查的通知》(晋建城函〔20xx〕168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大同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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