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性别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__社区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项形式:
固定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无固定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其中,试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条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
第三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岗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___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的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第五条甲方每月日前以法定货币足额支付乙方工资。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下列第___项方式支付乙方工资:
乙方执行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按执行。
乙方执行计时工资,月工资为___元,其支付项目为,或按执行。乙方的工资随甲方的经济效益上下浮动。具体的办法为。
乙方在试用期月的工资为___元。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当月发放工资的清单。
第六条乙方在婚假、丧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为。
第七条因甲方的原因停产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上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元或按执行。
第八条甲方支付乙方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第项计算:
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工资标准;
按甲方规章制度规定的计算基数;
按集体合同确定的基数。
第九条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以及重庆市的有关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六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二条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
1.培训协议书
2.保密协议书
3.岗位协议书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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