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检验集团及下属各司的年度工作及目标完成情况,深化绩效考核,强化高层管理者的责任和目标意识,集团推行高层管理者年度述职制度,特制订本规定。
二、年度述职对象
1、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总经理室成员;
2、董事长指定的其他人员。
三、述职遵循的原则
1、以责任结果为导向,关注最终目标的达成;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具体实例,强调以数据和事实讲话;
3、坚持考评结合原则,考绩效、评任职,面向未来绩效的提高;
4、会议与书面报告相结合。
四、述职内容
1、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2、年度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
3、主管公司、部门的人员和组织管理情况;
4、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处及改进措施;
5、下年度工作预期目标;
6、董事长要求汇报的其它内容。
五、操作流程
1、下发通知
每年1月1日之前,集团秘书处下发年度述职通知。
通知下发之前,需与董事长沟通,确定年度述职人员范围(以及其他需要参加人员)、述职会议地点、组织方式及董事长的其他要求,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通知下发同时向参加述职人员下发述职报告模板。
2、述职会议准备
集团秘书处做好述职会议的准备工作。
述职人员撰写年度述职报告。
3、述职会议程序
(1)会议主持人宣布述职会议原则及注意事项;
(2)述职人述职
(3)与会人员评议与讨论
(4)述职人进一步陈述意见
(5)会议结束前董事长作会议总结。
4、述职报告评审
述职人员在会议开始前三天内将述职报告提交到集团秘书处指定专人。 秘书处协助董事长做好述职报告的评审工作。
5、述职会议记录与档案管理
述职会议应有专人记录,会后参会人员签字。会议记录及述职报告由集团秘书处保管。
六、其他事项
1、集团秘书处是高层管理人员年度述职的经办部门,集团总经办及各子公司办公室协助。
2、年度述职是对高层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3、本规定由集团公司制订、修改和解释。
4、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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